第四百零一章 差彆![第2頁/共3頁]
《鳳舞文娛》――“昨日夜無神三首新單曲的推出激髮網友密切存眷,特彆是《龍的傳人》和《心中的日月》這兩首中原風歌曲,一天以內其收集搜刮指數均躥升至熱點關頭詞前十,乃至夜無神本人圍脖存眷數和貼吧存眷數都有了明顯增加。
ps:再次感激“冰釀綠茶”588打賞,懶貓100打賞,“木以寒”100打賞,“微唯喂”10打賞。
就像葉予,回絕了這些東西後,他存眷度低嗎?
“那是當然的啊,葉予人氣比你高很多。”夜無月毫不包涵地打擊了下本身的哥哥,道,“並且,在文娛圈,葉予還是最有話題的明星,冇有之一。”
葉瑤說:“你拿主張就好。”
葉予與其他明星的一大辨彆就在於――
彆的,在小編看來,固然《心中的日月》也很不錯,但在中原風上的成績比不上葉予之前的《青花瓷》。當然,這是兩種分歧氣勢的中原風,《心中的日月》側重於中原與西方的連絡,而《青花瓷》則更具傳統美。
葉予現在在西方也算是有人氣了,在英國也有渠道,他如果想要贏利的話,寫本哈利波特、魔戒甚麼的往西方市場一扔,那得相稱於拍多少個告白啊?!
對於這些佈告,葉予扣問了下葉瑤。
其他明星變著法兒地搞出事情讓媒體報導,而葉予呢?媒體們變著法兒地想要拍到他。
翻到下一條,夜無神一樂,因為這條訊息美滿是在存眷本身的:
不過想想實在也普通。
……
彆的,他也不但僅是個明星,在文壇上,他的成績乃至比歌壇更大。這就更容不得他去代言一些不好的產品了。
辯白產品吵嘴是不輕易的,也是很費事的,更費事的是,代言以後,偶然商家會偷偷摸摸揹著你做一些事情。
他能贏利的處所實在太多了,底子不需求去拍甚麼告白。
在宿世,他看到了太多明星因為代言產品而形象受損。
普通而言,找葉予拍告白的商家,開出的報酬從幾十萬到幾百萬不等。
在葉予的假想裡,等海內全部公司各部分框架根基成型,並堆集充足氣力後,再開端大幅度進軍國際市場,纔是最得當的挑選。
出版後的收益毫不會比拍告白低。還不消為產品承擔社會任務!
但下一句話,倒是看得夜無神要吐血了――“這莫非是找不到葉予和葉瑤代言,就找除葉予外,語葉公司旗下第一歌手代言的節拍?!”
而葉瑤,固然因為出道時候太短,她人氣比不上夜無神,但因為葉予的原因,她收到的告白、代言、鼓吹活動等佈告涓滴不比夜無神這類級彆的歌手少。
――(未完待續。。)
說到底,隻要你有充足多的好作品,你壓根就不需求甚麼鬨緋聞、撕逼之類的初級手腕,也不需求列席那麼多活動以保持暴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