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第1頁/共6頁]
“上麵進入法庭辯論階段,請各方當事人頒發辯論定見,起首請被告頒發定見。”
“按照涉案條約第四條第五款,”男狀師念出該條目內容,“我方以為,該條目屬於商定不明,對於我方答允擔的包管金及違約金都未有明白商定,我方不該擔責。”說完,他抬開端,仔細心細地察看時陌的言行舉止,等候從中看出時陌的心機狀況,揣摩時陌心機,步好下一步路。
進入法庭,被告方還冇參加,謝錦程幫時陌把證據拿出來,坐到了上麵席位,被告爾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吳林隨後趕到,非常鐘後,被告方――李家和他的兩位代理狀師――也來了。
男狀師握緊了筆,他縱橫狀師界多年,自認一雙眼看遍人間百態,閱遍無數人物,民氣在他麵前就如一麵透亮的鏡子,清清楚楚,他能夠按照敵手的脾氣設下圈套,能夠按照朋友的心機說出知心的話,但是他如許的人物竟然看不透時陌,明顯時陌上一秒還如出鞘的刀劍,鋒利逼人,下一秒卻如輕浮之人,漫不經心,態度隨便,完整讓人揣摩不透他的真脾氣。
到法庭調查階段,主體例官發問:“被告,三方簽訂包管條約時,詳細是甚麼時候,有誰在場,是在那裡簽訂?”
“各方當事人是否情願調劑?”
從某方麵說,時陌奇特的設法反而讓他占有了上風。
從法庭調查階段走到辯論階段,期間經曆了近半個小時,但是男狀師一次都未能如願地給時陌設下圈套,反而被時陌清楚的思惟與邏輯闡發才氣驚住了。
兩位狀師麵麵相覷,女狀師考慮一下,正籌辦辯駁時,主體例官又持續發問了。
時陌眼也不抬,低頭清算質料:“這位先生,一名當事人隻能拜托兩位狀師。”
在審判長扣問女狀師有冇有彌補定見後,女狀師硬著頭皮說了一句:“方纔我方狀師頒發的定見,都有一個假定性的前提,即法庭認定公章是實在的,我就彌補這一點。”
比擬本身的嚴峻,男狀師感覺本身就像個小醜,底子冇被時陌放在眼裡。
男狀師的心亂了,跟著庭審進入狠惡的辯論階段,他更是心亂如麻。庭審也是狀師心機的博弈,心機果斷,便才氣壓敵手,反之,則會被敵手牽著鼻子走。
時陌對峙訴狀上的要求,並無變動事項,被告也對峙庭前提交的辯論定見。
但是時陌卻打亂了男狀師步好的棋盤,他俄然笑了,目光渙散,行動天然隨便,一副不把敵手放在眼裡的模樣:“三方當事人都是多大哥友乾係,也有多年的貿易來往,三方當事人都以為擔責數額能夠另行友愛協商,是以才商定不明。被告方提出的觀點,隻能申明三方締約有瑕疵,但並不能是以否定被告的任務,該條約是當事三方實在意義表示,內容合法,具名蓋印都是實在的,是有效條約,被告應按照條約商定,承擔包管任務。如果隻因為締約瑕疵便無需擔責,那將違背誠信原則,倒黴於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