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曆史軍事 - 我不當明星1 - 第四十二章 決定

第四十二章 決定[第2頁/共4頁]

隻是這個決定不是普通的狂,現在還不能奉告尤芳菲,怕把她嚇到。

江夏皺眉道:“分歧意!”

江夏極少喝咖啡,卻鄙人午跑來,在咖啡廳內漸漸品著咖啡。

“這是甚麼?”江夏問。

歌手最撈錢的便是演唱會,不能開演唱會的歌手,很難大紅大紫。鞏杉現在的人氣,有很大一部分是炒出來的,乃至可以是,看臉看出來的。

現在這個天下的采辦力還是不錯,疇前幾年鞏杉專輯銷量還不錯,就能看出來。

這張專輯也更合適性感線路,固然冇有嘗試過,但合適就是最好,不是麼?以是,我支撐芳菲姐的觀!”

尤芳菲解釋道:“需求去上麵認定一下,上麵正在抓版權題目,大師也都挺存眷的。簽一下吧,對你都是好處。”

江夏無語道:“我都是股東了,還用簽條約?”

“彭臨靜來勢洶洶,亂世不會冒然請她出來。我們會晤臨彭臨靜的壓力,冇有一個發作性的話題言論,很難對抗彭臨靜。就算作品好,在冇有高銷量的時候,媒體也會貶低我們。粉絲就算有明辨是非的才氣,卻更多是順從。

放到江夏阿誰天下,哪怕是傑倫這類級彆的歌手,14年公佈專輯,估計也就五十萬擺佈的銷量。

喝完咖啡,江夏回到事情室,尤芳菲來找他,拿了一份條約。兩人固然上午吵了一架,卻並不是有衝突,隻是觀點分歧罷了。勝利失利甚麼的,都冇甚麼,大師都冇壞心眼。上午投完票,江夏也為鞏杉如何拍攝定妝照支了幾招。

明星能夠靠臉,而巨星必須靠心。

他倒是要看看,不共同媒體,不跟媒體打好交道,他到底能不能成名,能不能成為一個大明星,能不能成為一個巨星!

尤芳菲道:“版權條約,你的歌曲,版權現在還是在你手裡。事情室隻是利用,今後有彆人翻唱,也是要把版權費給你。”

大師等候鞏杉的作品,鞏杉人氣充足高,卻都不如何來錢。

剩下的就隻要代言能贏利,可也不能光靠代言度日。

真正能贏利的,需求開演唱會。鞏杉要開演唱會,現在還不敷格,她本來的歌曲喜好的人很多,但真正情願去演唱會聽,估計不會多。那些歌頌現場都普通,冇甚麼豪情。

“經紀人?誰是我經紀人?”江夏問。

江夏拿過條約來看了看,他現在簽條約甚麼的,也見了很多條約。大抵看了一下,實在隻是個版權利用條約。鞏杉事情室能夠利用江夏的歌曲,那十首歌的演唱改編權,但也僅限鞏杉事情室。

江夏保守估計,鞏杉新專輯銷量能衝破八十萬,就該燒高香。彆的二十萬的銷量,想要冒出來,實在困難一些。

“哦?那我有版權費冇?”江夏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