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清楚地記得,那年我十七歲。
對此,如果說我似懂非懂,那純粹是謊話。本身一其中門生了,對這些事情應當明白的。不過大爺早就和我聲明過:上學,用飯,做事。彆的的事情與我毫不相乾。實在我也懶得與我相乾。把耳機往耳朵裡一塞,任憑他們如何鬨,女人如何叫,我聽到的隻是美好的歌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