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創業 第35節 民事糾紛[第4頁/共5頁]
“問得好。被打的人名字叫做王玉鳳,是個隻要13歲的小女人。我且反問一句,如果有個不相乾的人毆打這位13歲的王玉鳳,一腳踢到她閉過氣去,一巴掌扇出滿臉血,你們會不會管?”
劉滿停止搖擺,嘿嘿一笑說道:“我們救下了這麼多人,特彆是這麼多孩子,這是我第一次去過縣城以後最大的慾望。另有就是,我媽媽打人了。這太讓人驚奇了。”說著說著哈哈大笑起來。世人也都隨之大笑,詫異路邊樹林裡一陣鳥叫。
世人聽了有點不測。這判的彷彿對,又彷彿有那裡不對。也不好提定見,也不好喊好。就聽到劉遙接下去說道:“凡是梅家村村民,都不能被人傷害。輪值的,保鑣隊,我要求你們在接下來的三個月內裡,每天去王權家檢察三次,可明察,可暗訪。如果王權再毆打王玉鳳,我有重罰。”
這些世人更是驚奇不已。還是感覺既對又不對,隻是程度更深。還冇反應過來,又聽到劉遙大聲宣佈:“第二樁,梅毛氏密斯和姚英密斯公道避險,救濟彆人,以及措置恰當。當時王權先生正在毆打王玉鳳,致王玉鳳先是呼吸閉塞,後鼻血直流。梅、姚兩位密斯挺身而出,救濟王玉鳳,值得嘉獎。但願各位均能為同村之人蔓延權益,相互救濟。遺憾的是,兩位密斯情意可嘉,但是措置有恰當之處,均未出言製止,而是直接進犯王權先生。兩位密斯此前並不熟諳王權先生,冇有證據支撐王權先生會持續進犯王玉鳳或兩位密斯本身,以是應采納勸止和言語製止,不宜直接進犯,特彆姚英密斯,手持木棍進犯王權先生,致王權先生頭臉部多處輕微傷。以上原因,判姚英密斯賣力為王權先生安排醫治傷患,並向王權付出補償費糧食5斤。”
劉遙把話說得很峻厲,讓世民氣中一凜。大師相互看看,也不知如何說話好。倒是有個上過課的孩子,曉得如何要求發言,上前一步走出人群,舉起手來。
劉遙看著兩個大哭的孩子,伸手錶示了一下。這邊魏敏家的孀婦安撫好了王玉鳳,奉告她爸爸冇事了。那邊兩位夫人也安撫好了大哭的孤兒。待哭聲停歇,劉遙倉猝收了個尾:“打人就是有罪,不得貳言。明天,散會!”
“那就是了。我們要管,是因為這小我不該被打。非論是誰打,都不成以。人都不肯意被打,成年人能夠本身庇護本身,也能夠告官,讓官府庇護。小孩不會庇護本身,我們就要管。”劉遙不肯在這個話題上多膠葛,接著說道:“本來,措置膠葛應當有專門的人,可惜我們現在冇有,隻好由我先來做個臨時法官,判一下這事。諸位有定見的,能夠頓時就提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