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骨醉之刑[第1頁/共3頁]
“宋朝的《新唐書》則更加誇大,不但砍掉了二人的手足,還把手足反著接歸去。二人身後又斬了她們的屍身。”
殺女,是先人建立在她女兒早夭的痛苦之上對她的品性停止爭光。骨醉,在她看來就是純粹的失利者在乎淫。因為她是女人,她突破幾千年男權社會的監禁成為女帝,動了男人們的蛋糕,他們天然會編造些黑料爭光她的形象,再洋洋對勁地說一句:看,她是多麼的心狠手辣。
李治瞥她一眼,神情悠然:“媚娘,我的老婆,我自問還是體味的。”
他的豪情非常龐大,一方麵武則天奪了李唐江山,對李世民來講他是仇敵。可武則天又是兒子的皇後,後代爭光武則天,未免帶累了他的兒子。也幸虧武則天冇有做過這些事,不然李世民早晨都睡不著覺。
正如天幕所說,她要的是長遠好處,而非一時痛快。她虐殺王皇後與蕭淑妃,除了會背上臭名,會讓本身受人非議,她還能獲得甚麼?殘殺兩個和本身冇有仇恨的女人,如許的武媚娘,李治真的會信賴她呢?
王皇後和蕭淑妃被廢的實在啟事是侵犯了李治仳離,但她們本身是冇有大錯誤的,隻是權力博弈失利罷了。兩個冇有錯誤的後妃,又怎能用如許的酷刑來措置?折磨王氏與蕭氏,不管是對李治還是武則天來講,除了廢弛本身的名聲以外,冇有任何好處。
李世民迷惑地說:“超人是何物?”
武則天的目光不在後宮,不會拘泥於後妃之間的爭鬥,王皇後和蕭淑妃隻是關隴個人推出的擋箭牌,一根白綾勒死也就罷了,大張旗鼓地處以所謂骨醉,實在不必。
可惜了,武則天是個女人。李隆基心想,若非武則天是個男人,又是唐高宗的皇後,這李家皇位恐怕也輪不到他李三郎。
她又不恨王氏和蕭氏,吃飽了撐的麼?
如果說先前殺女的事她還會氣憤,現在這些謊言已經不能挑動她的興趣了。
李世民長歎短歎。
“骨醉的實在性有待商討,我小我以為是不實在的。”
李治目光幽深。
萬般糾結之下,也隻能靜觀其變。
長孫皇後神情澹泊。她並不是一味要求女子賢能淑德的皇後,對於這位將來的兒媳,她是持賞識態度的,但她們並不是一起人。
“王皇後與蕭淑妃被廢後,武則天令人打她們一百杖,砍去她們的手腳泡在酒缸裡,這就是所謂的骨醉,數日以後,王皇後與蕭淑妃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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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骨醉不一樣,這是一個非常殘暴且血腥的手腕,如果王皇後真的殺死安寧公主,那麼武則天用種手腕抨擊也算是報仇了。但題目在於,王皇後和蕭淑妃冇有暗害過安寧公主,她們隻是純真的合作敵手,且武則天背後另有天子本人站台,那麼武則天有甚麼來由虐殺王蕭二人呢?武則天又不是變態,為了一時利落讓本身背上臭名,這分歧適一個政治家+正凡人的行動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