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選擇[第3頁/共5頁]
“布魯克是如何抓到他的?”唐吉下認識的心中自問道,但頓時又感覺這個題目好笑,不消問,當然是用槍,體型再壯也扛不住槍彈。
“不要,唔!”被挾持的克裡斯汀一下子哭著叫了出來,被身後的男人捂住了嘴,她能感遭到身上有兩處致命的傷害,一處使脖子上架著的匕首,另有一處則是後腰處,被一把槍頂著,阿誰男人把他當肉盾一樣摟著身前,冇有方纔套近乎時候的“和順”。
唐吉等人被帶出來全都丟在了牆邊,也冇有封嘴,那冇成心義,唐吉等人又不會喊叫,因為不但僅不會有差人或者其彆人來救本身,還能夠引來喪屍,那是找死的行動。
兩小我,此中一個是吵嘴混血的女孩兒,皮膚烏黑、亞麻色的頭髮梳著辮子,眼睛很大,年紀估計跟克裡斯汀差未幾,而另一個,讓唐吉第一時候就對他印象深切,他……太壯了!是個頭髮半白的白人男人,眼角已經有很多皺紋,估計將近要有六十歲,上了年紀比老邁克還年長,但他的體型……身高將近一米九,渾身肌肉夯實全數隆起,唐吉估計他那帶著紋身的胳膊都有本身的大腿粗。
老邁克與羅比兩人已經站起了身,雙手平舉在胸前,兩人的槍都在後腰上,掏槍的行動幅度會非常大。
這些人看起來非常無益誘性,有看起來很淺顯的黑人青年,有頭髮梳的規整的看起來像是職場精英的男人,有大肚子的中年男人,也有上了年齡的白叟,也有紋身男,很較著季世前他們不是一個群體,都是一些風馬牛不相及的人,是季世促使他們聚在了一起,但也僅此罷了,他們在一起是被迫的,脾氣分歧,熟諳程度也不高,又如何能夠事前籌議好去害彆人?
當然是要脫手的時候,奉告唐吉重視時候上的共同,如果是繳械投降,表示就冇有了任何意義,羅比想要脫手!這一刻,唐吉思路急轉,連絡四周的環境,衡量利弊,終究對著羅比……輕微的搖了點頭!
“哈哈!”布魯克又俄然放下了槍,笑出聲來,他隻是想要恐嚇一下唐吉這些人,感覺很成心機。
布魯克的人已經開端查抄兩輛車,有兩小我在搞方纔將近裝好的輪胎,捲簾門冇有關,唐吉等人的視角勉強能看到。
就在這個時候。
實在唐吉等人另有一線但願,那就是羅比,他的槍法好的已經令人髮指,如此近間隔的開槍,他幾近不需求對準,憑感受就能擊中對方關鍵,可惜,第一他手上冇槍,第二被挾持的人有兩個,如果是一個還好說,羅比能夠第一槍乾掉阿誰挾持者,射中太陽穴最有效,但兩個則會非常費事,羅比掏槍的行動就算再快,第一聲槍響以後誰也都能反應過來,那麼也就是說,羅比如果脫手,隻能救一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