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酒桌上[第1頁/共4頁]
這就是傳說中的起碼都上千塊一瓶的茅台酒嗎?
就是在極度貧乏人力的環境下,也纔會偶爾從內裡高價請返來一些臨時工,我就是屬於這範例的,這些臨時工普通做幾個月也就被辭退了。真正能夠在火化場事情的人,要麼是哪個官員的支屬要混體例,要麼是內裡員工的支屬。
但是我這類不懂酒的人再好的酒也品不出此中的味來,隻感覺這酒還蠻好入口的,漸漸下來我也喝了小兩杯,我們用的是小玻璃杯,我這小兩杯應當不敷二兩的模樣。
說到這裡陳國華又喝了口酒,吃了些菜。
酒桌之上,酒過三巡,就是毫不相乾的兩小我,也能很快的在這一刹時成為無話不說的好兄弟,這大抵就是當代人談買賣為啥總離不開吃喝應酬的啟事。
我小兩杯下肚的時候,陳國華已經半斤往上了,為甚麼我曉得他半斤往上了呢,這類酒瓶,一瓶就是500毫升,也就是一瓶剛好欠欠一斤,我喝了二兩,但那瓶五糧液酒的酒瓶卻已經快見底了。
陳國華把那瓶五糧液翻開,給我也倒上了一杯,長這麼大我冇如何喝過酒,除了之前每年過年喝點啤酒,高中畢業集會的時候嚐了半口白酒以外,此次算是頭一次正正規規的整白酒了,第一次喝就是這極品名酒,當時想想另有那麼點小對勁。
現在完整分歧了,固然我跟家裡人的乾係還完整冇有和緩,乃至有些方麵能夠永久也和緩不了,但是現在我不是很需求錢了。那麼我現在完整能夠考慮不在火化場裡上班了,但是如果我不在這裡上班了,我該去那裡呢?回家去再想體例嗎,這不實際啊,因為mm陳若的事和在火化場上班的事,幾近能夠說是和父母親完整的鬨僵了,歸去了被老頭綁起來打一頓以後估計也還是跟他們找不到共同的話題,他們估計還得把我送去高中黌舍複讀一年,以我的程度頂多再考個三流黌捨去讀,這完整不是我想要的;那是本身出去內裡彆的找事情嗎,我一其中學畢業生,冇有文憑,又冇有任何的專業技術,能找到甚麼事情呢,去搬磚洗碗?
他問我的這個題目恰到好處的使我重新思慮了一下當時候的我的處境。
再就是心機上了,有一句話叫做,冇吃過豬肉,還冇見過豬跑嗎?這句話的此中一個意義就是見一種東西一個事情見多了,即便不會做,那也半會做了。在火化場裡事情,甚麼東西見的最多,那當然是死人了,這死人見的多了,心機保不準就會出點題目。戀屍癖患者中,就以在火化場殯儀館事情的人和病院內裡事情的人居多,阿誰被我弄到局子裡去了的楊駝子,就是一個非典範的戀屍癖,他不但戀屍,他還吃死人肉,至於典範的戀屍癖啥樣,大師還是去問百度吧,我就不在這裡湊字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