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半步靈海[第1頁/共3頁]
而對於獨孤劍南提出的前提,如果換成其彆人,無疑正中下懷,但夜尋可不是淺顯人,並且木之靈代價太大,固然不曉得其他功效,但是僅僅能夠彌補規複活命力這一點,對於現在的夜尋來講,就已經是無價之寶,又如何能夠捨棄,交給獨孤劍南,哪怕夜尋需求麵對淩天和洛河商會的強大威脅。
二來淩天在天賦境地之時,一心忙於衝破天賦,早日斥地靈海,成為修者,並冇有想要嘗試踏入天賦極境的設法。
撲滅生命之火的天賦武者,如果放在百萬年前的上古,會被稱為天賦極境,具有越階而戰,斬殺靈海境修者的氣力。而對於我荒族來講,撲滅生命之火,能夠稱為半步靈海。但非論人類的天賦極境也罷,荒族的半步靈海也罷,畢竟不是真正的靈海境地修者,並且同為靈海境修者,氣力的差異也是天差地遠,你或答應以斬殺普通靈海境修者,但想要擊敗我,或者淩天,都是不成能的!”
對於上古的很多秘聞,秋老明顯冇有江源曉得很多,並且很多都是傳說中的存在,而聽江源的意義,彷彿夜尋並冇有衝破天賦,斥地靈海,不過卻達到了傳說中的極境狀況,有越階而戰的氣力。
因為起碼現在木之靈並冇有落在暗影殿手中,而是被夜尋所取,木之靈對於淩天來講意義嚴峻,是本身誌在必得之物,如果落在暗影殿之手,有獨孤劍南在,恐怕本身就真的冇有機遇了。但是現在木之靈在夜尋手中,那就完整不一樣了。
對於淩天的美意招攬,夜尋心中倒是有些不屑,甚麼既往不咎,剛纔若不是因為生命之火,恐怕老子真的要你用火焰靈力燒死了,對於這個仇,夜尋可冇籌算既往不咎,是以,對於淩天提出的前提和招攬,夜尋壓根就冇考慮。
“固然不曉得夜尋道友是如何做到的,但我想應當八九不離十了,夜尋道友,當真是深不成測啊!”
“夜尋道友執意如此,那就太遺憾了。如果鄙人冇有看錯,你現在生命力異於凡人,如同一團熊熊燃燒的火焰,看來夜尋道友在火焰靈力之下不但未死,反而因禍得福,撲滅了生命之火,實現了生命力的第一次演變。哪怕是有樹妖之血的幫忙,如許的事情,產生在一個天賦境地的人類身上,還是是個古蹟。
不過現在的淩天並冇故意機去探查夜尋死而複活的啟事,而是長長的鬆了一口氣。
夜尋道友,我獨孤劍南能夠代表獨孤家屬向你包管,隻要將木之靈交於我,今後今後,我能夠保你安然,非論洛河商會還是淩天,想要找你費事,都要先過我獨孤家屬這一關!”
“哼,夜尋,你敬酒不吃吃罰酒,真覺得你氣力晉升,撲滅生命之火,就有了和我正麵對抗的本錢了嗎?真是老練!獨孤劍南,你我二人的目標都是木之靈,但是現在木之靈已經落在夜尋這小子手中,你我再戰,也冇甚麼意義。不若你我二人聯手,先斬殺夜尋,再決定木之靈的歸屬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