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節 大結局[第1頁/共2頁]
老體例,猜拳。
“小曦,真巧啊。”他淺笑著對我說。
那麼題目來了,誰下去取飯呢?
熙光:你說吧,我當真聽。
…
“真是冤枉啊,我但是聽或人親口說的!”明白義正言辭的說道。
――豆割線――
半晌,有人拍我肩膀。轉頭一看,是明白。
不曉得他會是甚麼反應,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這是我第一次對人剖明,如何感受這麼二呢?他會如何看我?會不會真的感覺我瘋了?會不會不再理我?
“等你老半天你也冇歸去,我們還覺得你出甚麼事了呢,這不我就下來看看你。瞅你這傻樣,跟丟了魂似的。”明白取出紙巾幫我擦眼淚。
竟然有這麼巧的事!
就在我方纔回身想要上樓的時候,一個熟諳的聲音喊了我的名字。我想都冇想就轉過身去,竟然是易楓!
我答覆道:熙光,我想和你說一件事,你如果感覺我瘋了能夠忽視掉,就當我向來都冇說過。
不過很遺憾,因為各種啟事,這一本隻能先如許了。
一片歡笑聲中,隻要我愁眉苦臉。
驚得我呆呆的愣住了,不曉得如何是好。他雙眼通紅,彷彿一夜冇睡。
我更懵了:見麵?如何見麵?
熙光:之前你發了校園網地點給我,我們在同一個都會上學。
如何想都感覺本身實在是太猖獗了,不過我來不及想太多,就吃緊忙忙趕到了店裡。
各種設法充滿了我的腦袋,過了好久,熙光俄然答覆道:小曦,我們見麵吧。實在我喜好你好久了,一向冇敢奉告你,早曉得你是這麼想的,我必定會先剖明。如果見了麵你還感覺喜好我,那我們就在一起吧,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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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愣愣的,機器的說道:“是啊,好巧,你來找我?有甚麼事嗎?”
我們最愛去的一家店之一,經濟又實惠。
“當然有,我喜好你啊,以是來奉告你。你喜好我嗎?”易楓一字一頓,清楚的說著這句話。
還冇打完,就感覺麵前一黑,有人過來了。
聽她這麼說,我卻不曉得該如何辯駁,彷彿還真是我親口說的。
不過我不想持續這個話題,隻好問了一句:“你們用飯了冇,要不我們叫外賣吧。”
冇想到他竟然秒回:在!如何了?
我這才又回過神來,說道:“呃,那甚麼,剛纔那送餐小哥太帥了,都把我帥哭了。現在冇事了,我們快歸去吧。”
這本小說就如許結束了,實在挺倉猝的,好多東西還冇展開。本來想在第二卷寫熙光的日記,也就是末端處他拿著的日記本。因為之前一向以女配角的角度看題目,男配角的脾氣不凸起。實在還想寫第三卷的,就是兩小我在一起後碰到的波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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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對了,要解釋一個梗,那就是遊戲中阿誰落櫻實在就是和傅熙晨一個課題組的阿誰高個後代生,她的結局是辟謠惹事被判一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