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七 道可道[第3頁/共4頁]
一方是要占山稱大王的天賦豪傑少年,一方是占了山頭兒有吃有喝有玩兒的奧秘人,一樣要占地盤兒,不免來個山中相會,或早或晚,射中必定。不管如何方羽士來了,並且此處瞧著挺好玩,已被他劃爲寶地之列,怕是趕也趕他不走了。不管如何一小我的歡愉,就要變作兩小我的歡愉,如若不然,兩個野人搶地盤兒,遲早還得死一個。
並且是一個眉清目秀,身形靈動的小羽士。
陌生的處所。
人比人,氣死人,你看一樣是一小我,人家多麼自在安閒?想想一樣是野人,看人家這野人當的,都快趕上神仙了!是誰?這是誰?這究竟是誰?是誰在這裡清閒安閒,過著神仙般的曰子?方羽士滿腹疑竇,背動手漫步一會兒,又覺口渴,自行入坐喝了幾口茶水,又覺倦怠,四仰八叉往床上一躺,籌算歇息半晌。
不管如何,客人這就來了。
楊柳依依,柏木森森,山花爛漫如錦織。
幸虧陣勢開闊平坦,未幾時爬到了矮山上麵,方羽士定了定神兒,一頭突入這個――
四周打量,一時茫然――
喝完再倒,倒完再喝,一口一口接一口,一碗一碗又一碗!
若隱若現的山徑上,一個衣衫襤褸的小叫花歡愉地行走著!
卻見右首不遠處有幾幢小屋,悄悄地聳峙在一個不大不小的矮山上,如同青菜葉上緊挨著的幾個灰白蟲卵:“咦?屋子?有人?奇特奇特,細心瞧瞧!細觀那山包上阡陌縱橫,植著大大小小數十圃花花草草,幾間小屋粗木搭建,壁柱斑班駁駁,屋頂上鋪著黃黃的茅草,看上去非常粗陋。莫非有人搶先一步,在這山裡當了野人?方羽士暗自稱奇,忙不迭撥草踏石,深一腳淺一腳摸了疇昔――
來來來,來一碗,乾!
這,這是,這是一個,甚麼樣的人啊!莫非這裡住的不是一小我,而是一家人?隻要頑童才愛鼓搗這些東西,估摸著那人做這些是給他的小孩兒,卻不知是男孩兒還是女孩兒?還是一對兒?還是一大幫?很多小孩兒也好,一個小孩兒也好,那小孩兒定是世上最幸運的小孩兒,有這很多好玩的東西,給個神仙也不當!東摸西看半晌,胡思亂想一番,方羽士內心又羨又妒,更對那人獵奇冇邊兒了。寶貝太多,一時拿也拿不完,先去最後阿誰屋子裡頭看看,說不定另有更好的寶貝,說不定那人就在那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