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二 方道士戀愛了[第1頁/共4頁]
有些意義,很成心機,該來的總會來,緣分本就是世上最奇妙的事。
曲解便曲解,曲解著去罷!上陣!上陣!沖沖衝――
年青,真的很好。
話說那晚方文人本來是想寫“馬尾巴”三個字的,卻不料寫完一個“馬”,發明剩下兩個字兒都不會寫。
你說這,阿誰,戀慕妒忌恨啊!
“雁,何故南飛?一葉落知天下秋。你,何必南飛,可知春去春又回。一去經冬不見雪,兩度花開人蕉萃,雪花六角終付水,青絲三尺又與誰?千層白絮眼中過,萬裡雲霄數羽毛,待到山花遍春野,風雪不過酒一杯。為何雁歸?何故交不歸?何故你飛?為何我不飛?飛飛飛,飛上彼蒼我又看誰!看看看,酒能醉大家不醉,當此良辰美景,何不共飲一杯――”
是以隻好用一個“子”來代替。
一廂甘心?
那一天風和曰麗,那一天秋色醉人,那一天方老邁也是在藥圃中揮汗如雨地辛苦勞作著,那一天,她,來了。她來了,帶著那片素淨的鵝黃,帶著那抹烏亮的柔光,帶著春季的氣味與春季的味道,就那樣俏生生地立在那邊,淺笑地看著,看著,看著方羽士。今後今後,方殷的心再也不能安靜,直到現在――
“看!”方羽士暗自竊喜,這是一計!這當然不是伏輸,這恰是一個奇策!說來自個兒和這小馬駒子也打過很多回交道了,它的脾氣也摸的是.不離十!看看,這不是傻乎乎跟上來了?哈哈!大傻子!哎,也不怪它,本事再大它也隻是一匹馬罷了,又怎能鬥得過甚腦矯捷的聰明之人?何況是個天賦式的豪傑人物!
“嗬!青風之子!”宿道長安靜地看著遠處撒著歡的小馬駒,內心卻也實在有些感慨:“曾經的青風也是這副模樣,也是這般高傲而不知倦怠地飛奔著,那也是一朵,天上飄下來的雲。青風是當年本身給它起的名字,說來本身當年也是想叫它青雲,倒是恐怕犯了忌諱,嗬嗬,那裡又有甚麼忌諱?數十年後青雲還是呈現了,便由這個姓方的小羽士――”
實則上,作為一個具有雄才大略的豪傑人物,一個心比天大不竭擴大著本身權勢的野心家,方垂成本來是冇偶然候去考慮本身的畢生大事,搞那些卿卿我我後代情長的亂七八糟。實際上方老邁底子連想都冇想過,但是,但是,但是她來了,主動就奉上門兒來了,就像小青馬突入了藥圃那樣闖進了方羽士的內心,並種下了――
初戀。
甚麼?才見過一麵?你說甚麼!這不是愛情?哈哈哈哈!如果這不是愛情,那麼甚麼又叫作一見鐘情!那一眼的風情,令人再也冇法健忘,而那頃刻間的心絃顫抖,已是永久!便在那一刻,短短幾句話的時候裡,方羽士已然認定,她,就是本身平生的朋友!不錯,就是她,她的名字就叫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