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逃人案始末[第1頁/共4頁]
本來,明朝的安東縣城中河道水道縱橫,大有姑蘇城中小橋流水人家的味道。大戶人家的宅院多是臨水而居,圖的不過是洗刷、取水和交通便利,各家都有本身的劃子埠。
但是,職責在身卻不能不去,就走到大門口,對著一個下人模樣的人晃了晃手中的腰牌,道:“我是衙門裡的代理快班班頭,姓廖,本日來你家查辦素姐失落案,煩勞通報梅員外一聲。”察看著四周的環境,他保持著極大的警戒。為防萬一,他坦白了本身姓名。等下問完話,畫了素姐的畫像就走。
周楠點點頭:“要想查出此案,還是要問問當事人才穩妥。不然光憑這幾頁紙,我又能曉得甚麼。就算那素姐站在我麵前我也認不出來,要如何去找?”
如果素姐故意逃竄,隻需跳上劃子埠上的一條船,劃了槳,等閒就能分開安東。
這個劃子埠位於梅家後門,水上來來去去都是劃子。周楠問了幾個來去的船家案發當日可有陌生船隻在劃子埠停靠,問了半天也冇問出過以是然來。接著他又敲開四周的幾家住戶,還是一無所得。附件的住民不但答覆說冇有看到能夠的陌生人,乃至連素姐長甚麼模樣都不曉得。
也對,人家畢竟是大戶人家的孀婦,在家中守節一守就是十年,天然是個守婦道的人,普通人如何能夠等閒見到她的麵。
周楠打量著花廳中的景象,卻見內裡的安排甚是清雅,另有一架子書。
聽到阿誰書吏提及這事的時候,周楠心中還不覺得然,乃至笑主家傻:案子是那麼好報的,屁大一點事也請衙門幫手,嫌手頭的錢多冇處所燒包?衙門向南開,有理無錢莫出去。這案子如果破了,衙役辦案的茶水、鞋襪你總得出吧?縣丞那邊也少不得給一份,算下來三五兩銀子跑不脫。而以現在的人市場的人丁代價計算,一個淺顯丫環也就二三兩銀子罷了。殺頭買賣有人做,虧蝕買賣可乾不得。難不成,逃竄的這個女子生得國色天香,仆人家非要得之而後快?
就看到一個十一二歲的少年帶著一群手提哨棍的家人氣勢洶洶撲來。
被這麼一個大仇敵盯著,感受不要太壞。
這是一本話本小說,寫得不錯,一讀倒是得趣。
書吏麵上帶著諷刺的神情:“我們安東縣還能有幾個梅家,梅家兒媳婦素姐就是當年你失手打死的梅至公子的遺孀。周楠,你說梅家你去得還是去不得?”
縣衙天然有公房,不過,以周楠的身份,天然是冇有的。因而,他就找人租了一個小院子。這年初大明朝還冇有開辟房地產,房屋都便宜,小院的房錢一個月也就三錢銀子,倒在周楠的接受範圍以內。
正沉浸在書中的情節時,俄然聽到遠處大門霹雷一聲關上。
隻是,這素姐也是不幸,嫁給梅公子不久,剛回到安東縣夫家不幾日,丈夫就死了。因而,她就成為一個孀婦,在梅家一住就是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