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人證[第1頁/共3頁]
苟參無語,徑直的出去,到前麵班房安息去了。
苟參沉聲說:“當年我父歸天,苟家弟兄除了我,全都娶妻生子,餬口無憂,我母分開苟家,房產地步,一樣都冇有帶走。”
胡不為看著苟參說:“你的話,可有證物,還是有證言?”
“這些話,都是我母臨終所言。”
苟參又感喟,說:“到底我們十多年的兄弟情分在那邊,彆人不看重這份親情,我苟參飽讀聖賢之書,決然不會做出如許冇有羞臊之事,身為穎水縣縣衙侍曹,傳出去也令縣衙蒙羞。”
苟德勝一說,苟不離和苟盛喜笑容開,大堂外站了一些聽審的人也都“哦”了一聲,苟參頓時神采慘淡,站在那邊像是失了神。
“我父親在時,一家其樂融融,苟參當時小,我們弟兄幾個相處的都很不錯,現在為了一點錢就對薄公堂,實在是冇有需求啊。”
苟參一聽,內心一愣,莫非這兩個傢夥真的是有備而來?不曉得他說的證人是誰,如果是真的,這下可有些費事了。
苟不離趕緊的又叩首,胡不為說:“再有衝犯,一併懲辦。”
胡不為迷惑的問:“這倒是為何?”
“稟縣令,這二人是我一母所生同胞兄弟,這位苟參,是我繼母李氏帶來的,也是兄弟。”“哦,現有苟盛和苟不離二人訴苟參母親暮年捲走你家錢物,你可曉得甚麼?照實說來。”
兩人正說著,胡不為就升堂了。
胡不為又看著苟參,苟參答覆說:“無憑無據,平常而談,空中樓閣,不敷為信。”
苟參一臉安靜的站在那邊,心說就你們會誣告,莫非我就不會耍賴,看你們另有何話說。
“再說,就算是母親所說是真的,部屬也不會去河西索要那十貫錢的。”
胡不為一聽,說:“你隻講清楚不清楚李氏當年做為,其他與本案無關的話,不必再說。”
苟盛和苟不離從速叩首:“老爺,小人絕對不敢對縣令不敬啊,我們所言句句失實!”
不過,不管苟德勝的證言如何講,對本身無益有利,這場官司本身都不能輸,也輸不起。
各種法度一過,胡不為就問苟德勝:“你和這三人都是多麼乾係?”
“大人,當年我和苟盛、苟不離三個已經結婚了,因而和父親繼母另有苟參分開住,我父親有多少產業,這個我是不知的,不過,我在外做些小買賣,家裡略有紅利,過節逢年的,就給父親一些錢,這些都是當著我繼母的麵給的,數量多少,我內心稀有,我繼母,也應當清楚。”
苟德勝說:“大人,事情已過量年,重新提起,實在是有傷感情,這苟參固然是我後母所帶來,但是出世在我苟家,也算是我苟家的人。”
“冇有!縣令,恰是因為如此,我冇有到河西去找苟家兄弟索要,這實在是一方之言,難於取信於人,部屬身為衙內侍曹,怎可做出這類在理無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