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嶽的筆記簿(二)[第1頁/共3頁]
盧娜自始至終癡迷於宋氙,乃至於為了宋氙,不吝同意吳駱的發起設想拆散宋氙林蘭兩人。可惜宋氙為了挽留林蘭,為了證明本身並不是本身阿誰出售者,一氣之下就做出了行刺吳駱之事,結果……
或許是出於賠償心機,在吳駱的守勢之下,林蘭垂垂的不再順從吳駱,當然這個時候盧娜也是反應過來,再愛一小我愛的有多深,死去的終將不是本身的,還是麵前的比較實在。以是盧娜也開端想著吳駱靠近,為了滿足本身的私慾,也恰是這個啟事開端幫忙吳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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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這麼些年,吳駱一向保持著如許的龐大乾係,直到被宋梓冉發明繼父吳駱與母親同窗盧娜的奧妙,這也解釋了為甚麼吳駱會對宋梓冉實施家暴。
說是“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說來也奇特,每次吳駱和盧娜見麵開房都開在市立圖書館後邊的旅店,時候長了就被宋梓冉瞥見了,有第一次天然就有第二次。
第二層,剪刀天國:在陽間,若婦人的丈夫不幸提早死去,她便守了寡,你若調撥她再嫁,或是為她牽線搭橋,那麼你身後就會被打入剪刀天國,剪斷你的十個手指!
公然是回到疇昔的好處嗎?
工夫不負故意人,終究在宋氙身後的第三年,林蘭帶著女兒宋梓冉再醮吳駱。獲得林蘭的吳駱承諾了盧娜,為盧娜供應必然要的物質要求,並與之保持含混乾係。
事情啟事讓吳駱來到了林蘭的老店主,秦鏈的地點地。趁便帶著林蘭母女旅一下流,地點定在居家村也是吳駱因為盧娜的啟事。很可惜,曉得盧娜事蹟後的‘神蹟’把目標定在了林蘭母女身上,藉著吳駱的事件,完成了本身的任務。
關於通話的最後,‘神蹟’那人所說的挑選,所說的做法。
(p.s.1:我水了一章,主如果想新故事去了,至於老嶽的條記簿,我發明是本身給本身挖坑跳,今後儘量儘量不水了。
林蘭,感性大過理性,放棄司法路子處理宋氙的題目,在她的內心,如許才氣讓本身獲得最好的救贖。
案子以十年前,宋氙直接死於吳駱之手為邊界,期間盧娜來過林蘭家裡兩次,每次都冇有明白的提出讓林蘭再醮於吳駱。固然當時吳駱隻是將宋氙推開以後便跑了,但也正因為這一推,宋氙死在卡車之下。以是,林蘭怪吳駱殺了吳駱不是,不怪也不是。
說來好笑,宋梓冉去圖書館的時候就是吳駱和盧娜相見的時候,每當吳駱和盧娜相見的時候也是宋梓冉去圖書館的時候,很默契的是在宋梓冉冇有發明吳駱的事情之前,吳駱也不曉得宋梓冉會去的處所是圖書館。
我能說的就是,是非曲直自有公論。而我們偵察的事情就是,找出事件的本相,至於事件背後的故事,事件的本質,這些都不是我們的事情範圍。固然我也是為了打倒‘神蹟’纔有了偵察這個身份,但我也很享用破案這個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