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再上十七層[第1頁/共3頁]
話說返來,所謂“我的地盤我做主”,在巴斯德倖存者營地,律法由董成軍製定,其本人具有對律法的最高解釋權。
兩千元幣,這已經超越了他能容忍的限度。
這是個戴著一副黑邊眼鏡的男人,春秋約莫四十歲,穿戴西裝,留著一頭與身份不相合適的寸頭短髮,顯得潔淨而利落。翻閱桌子上的檔案時,右手的食指和中指老是用很大的力量,在紙上留下了較著的皺痕,大拇指朝內曲折,顯得奇特而不調和。
秦炆很快就有了一些開端推斷:朝內曲折的大拇指,有力的食指和中指,申明常常開槍,或者說曾經常常開槍。穿的是西裝,留的倒是甲士款式的短髮,申明在此之前曾經入過伍,並且待的時候不算短。這統統都表白,麵前這個戴著眼鏡不怒自威的男人,是參軍隊轉過來的。
掛斷電話,董成軍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鏡,這個行動讓他看起來流露著一股墨客氣——如果不看他不怒自威的臉的話。
叛變,這下充足讓董成軍頭大的了。秦炆站在一旁事不關己高高掛起。這類“家事”,他這個不住在營地的外人還是不要摻雜了。
“身為一個流浪倖存者,我並不需求營地的庇護,更不支付營地每個月的物質供應。”
換言之,秦炆冇需求主動對羅斷生提出賄賂。
“以是,你是籌算把這件事裡營地的任務推得一乾二淨是嗎?”秦炆似笑非笑地看著董成軍,後者暴露一個不置可否的神采:“正麵答覆我,秦炆。這是詰責,不時扣問。”
畢竟也在營地主導了一年多的時候,對於律法董成軍並不陌生。固然秦炆稍占上風,這並不影響他的思慮。
“身份。”
董成軍麵色一寒:“你是在教我如何審判嗎?”
流浪倖存者的上風在這一刻獲得表現。未插手倖存者營地,便不受營地律法的束縛。董成軍想要懲罰秦炆就必須拿出充足的壓服力。
“你說甚麼?”董成軍惶恐地站起家,“如何能夠?”
營地對倖存者的最大用處有二:一是供應庇護所,二是供應根基餬口物質。這兩點流浪倖存者都不占。
一句話,這個男人不是個好對於的主。
時候是早上八點。
秦炆取出一張紙展開在董成軍麵前:“這張是羅斷生彙集的資訊,上麵寫得很清楚,秦炆,流浪倖存者。”
“如果你這麼想的話。”秦炆微微點頭,“我不反對。”
“春秋。”
“那麼,你必須接管獎懲。”董成軍神情嚴厲道,“賄賂的事能夠不做計算,用心傷人的事你逃不了。”
“姓名。”
這已經成為了一筆無頭賬,除非董成軍拚著破壞本身訂下的律法,不然誰更能扯皮,誰就是贏家。
這一點還是能夠用國度與小我的乾係來作比方。固然冇有插手某國,但進入該國領地就必須遵循該國律法。營地以外秦炆是殺是傷,董成軍管不著。營地以內,秦炆就必須對本身的行動賣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