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4章 紈絝的倒掉[第1頁/共3頁]
“新兵李安國不平參軍令,軍法官安在?”黃靖懶得和李安國多說廢話,直接朝著輪值軍法官秦乙高高的揚起了下巴。
李安國抱著五個承擔,吃力的挪到新兵大營門前,剛想喘口氣,就聞聲一聲暴喝:“乾甚麼的?”
青玉從車上搬下來五個大承擔,李安國見她壓根冇有幫著提進虎帳的意義,心下不由大恨。
能在軍中混上隊正的,起碼是三年以上的老兵,黃靖跟隨李中易東征西討,已有四個年初。
李中易給了他三千貫錢,也不管他是如何花的,隻是奉告他,他必須在五今後的下午放衙之前,回到節帥府。
軍法官履行軍法,實在非常的機器,隻要條令裡有規定罰則的行動,才能夠被履行。條令裡冇有明文製止,或是冇有罰則的行動,哪怕軍事批示官級彆再高,內心再惱火,軍法官也懶得理睬他。
李中易的原話實在很刺耳,青玉記得很清楚:他如果想賴床,就打一桶井水,潑他身上去。還不起來,就拿馬鞭子抽他。
“爺在這裡呢,瞎嚷嚷甚麼?”李安國粹著李中易的模樣,大咧咧的自稱為爺,青玉瞧著,還真有那股子霸道紈絝的貴氣淩人。
世道變了,步隊不好帶了,李安國情不自禁的想起了,李中易明天說過的這句話,還真是這麼個理!
李中易定下的軍規,設想思唯實在非常奇妙,為了製止軍事批示官肆意獎懲下級軍官的弊端,履行軍法懲辦的機構隻能是有法律資格的軍法官,而不是隊正、批示或是都批示使等軍事將校。
呼應的,如果軍事批示官在非戰時告急狀況下,膽敢私行動私刑,絕對冇有好果子吃!
“二……”
李安國現在是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歸正他早就拿定了主張,混夠了資格,找到合適的機遇,就分開賊軍漢堆積的鬼處所。
李安國在登州城內,好吃好喝的玩耍了五天,可謂是歡愉清閒安閒。
黃靖細心的查抄了一番參軍的手續,隨即仰起下巴,大聲喊道:“新兵李安國安在?”
“公子,小婢隻能送您到這裡了。”青玉也是個守端方的,和勒住馬的車伕站了並肩,死活不肯再往前多走辦步。
還冇等李安國反應過來,凶神惡煞的四名憲兵,彷彿惡虎撲羊普通,衝到他的麵前,掐肩攏臂,死死的按到地上。
李安國趕到新兵大營門口的時候,天剛矇矇亮,他隔著老遠就聞聲營內的口令聲震天響。
在軍中,條令大於天,哪怕是交來手續的親牙暗裡裡有過交代,黃靖也不成能放在心上。何況,那親牙除了比武續以外,連半個多餘的廢字都冇說過。
李安國還冇正式進入新兵大營,便被打了屁股,青玉的芳心當中,竟然浮上了多少稱心,哼,誰叫你之前老欺負人來著,該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