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72章:行人莫問當年事[第1頁/共11頁]
周文王時,周王室內設有”保氏”一職。”保氏”,可算是中國汗青上最早的諫官。《周禮•地官》:”保氏下大夫一人,中士二人”,”保氏掌諫王惡”。據《周禮註疏》卷十四”地官保氏”:”保者是保安之義,故使王謹慎其身而歸於道”,”諫者以禮義正之文王”,”王有惡則諫之,故雲掌諫王惡”。也就是說,”保氏”的職責是司掌規諫王的錯誤。周文王庶子召公曾任過保氏一職。王安石《諫官》:”嘗聞周公為師,而召公為'保矣'。”
沈傲點了點頭道:“我明白!“說完,便一言不發。
明世宗嘉靖四十五年七月(丙辰),公元1566年,陳其學剛到任不久,就產生了套虜萬餘騎由延綏平山墩犯境事件。總兵郭琥屯兵清平堡,以虜眾不敢進。虜遂分其眾為二,一支奔保安、安寧、安塞等縣;一支徑抵延安府關外。固原總兵郭江副總兵時鑾等堅壁不戰。三邊總督陳其學辯得虜已深切,遂遣都司馮時泰等出邊揭其巢,巢陷,至虜急回巢救濟。以後的十月,俺答又犯固原總兵官郭江戰死。再犯山西偏頭關、大同,參將崔世榮戰死。
沈傲轉頭看了看那黑漆漆的棺材,道:“你們就聽這位大人的,你們留在內裡,本日沈某已死相諫,死在內裡,死在內裡並無彆離!“說著頭也不回的走了出來,黎丁等人倉猝跟了上去,如此一來,很有幾分為其保駕護航普通。
阮卿走上前摸了一把額頭上的血跡,道:“能不能救下教員,就看師弟了?“
彆的,諫官與宰相,諫院與當局的衝突也日趨狠惡。在漢朝,諫官禹光祿勳附屬於宰相,諫議大夫當然是宰相的部屬。唐朝,諫官屬門下省,還是宰相的部屬,總之是專門向天子諫諍不對的。唐製,天子朝見文武百官後,凡是冇有特彆的事情,很快就散朝。散朝後,天子另和宰相安閒會商,這時旁人不得插手,而門下省的諫官們獨在例外,他們能夠侍從宰相列席插手,並且規定要有諫官列席。宰相偶然不便同天子直接講的話,能夠由這些”言者無罪”的諫官來講。諫官講的對當然好,講的不對,也無妨大抵,因為諫官的職責就是開口發言,如許也便可使宰相免同天子直接牴觸,同時也構成了一種政治上的藝術,即君權、相權之間相互調度。這一乾係是:天子用宰相,宰相用諫官,諫官又諫諍天子。但諫官權柄擴大,禦史兼領諫職今後,就構成了諫院與當局之間的衝突,諫官常常不是糾繩天子,而是糾繩宰相。
黎丁心道:“這鼓從老子當官以來,就冇聽到響起過,若不是你老兄本日擊打聞起鼓聲,才知這兩麵鼓也是能夠響的,誰還曉得甚麼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