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54章: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第1頁/共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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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這千萬不成?“黎利眉頭一挑,罪己詔雖是罪,但帝王們的“罪己詔”,除了小範圍的劈麵“口諭”而外,公佈於天下的就是聖旨了。這類聖旨,天子本人是不會寫的,真正出自天子之手稱為“詔記”的實在極少,大多為有關閣臣代筆,以璽為信。唐德宗那篇馳名的《大免罪己詔》,是政論大手筆陸贄的佳構;宋徽宗痛罵本身的筆墨,則出自宇文虛之手。以是說是天子的罪,實在還是落到了大臣的手中,並不是甚麼了不起的事情,可避戰乞降就分歧了,這就是關乎天子的臉麵,不到萬不得已的時候是千萬不會走這一步的,阿誰天子又情願去這做這類遭人唾罵的事情,以是一聽頓時點頭不承諾。
黎利擺了擺手道:“此乃朕之罪,朕這麼做是應當的?不知愛卿所說的第二件事是甚麼?”
周成王安定管叔,蔡叔的兵變以後,他擔憂“家國多難不堪忍,又陷窘境多煩惱”(<詩經&#8226;周頌&#8226;小毖>),就深思了禍亂產生的啟事並做詩自誡:“莫予荓蜂,自求辛螫”(粗心是:冇人把我來牽涉,禍害拖累本身找)。<尚書&#8226;秦誓>記敘了秦穆公也曾在勞師遠征慘遭敗績、支出數萬將士的性命後,做了“罪己詔”,結語曰:“以不能保我子孫百姓,亦曰殆哉。邦之杌隉,曰由一人;邦之榮懷,亦尚一人之慶。”提出了一國之君與國度安危的乾係:國度有傷害,是因為我一人之過;國度安寧,也是因為我的啟事。正因為這兩代千古明君的效應,後代天子多有相沿,但能用罪己詔,凡是是在三種環境下呈現:一是君臣錯位,二是天災形成災害,三是政權危難之時。企圖都是自責,隻是情節輕重有彆。
“罪己詔?“黎利喃喃了兩句,餘一人有罪,無及萬夫……”講的是商湯罪己的故事。以是,“罪己詔”的發源,前人以為是從“禹、湯罪己”開端的。據古籍記錄:大禹登上帝位後,有一次,偶然中瞥見了犯法的人,就悲傷地哭了起來,擺佈問其故,禹曰:堯舜之時,民皆用堯舜之心為心,而予為君,百姓各以其心為心,是以痛之。
漢文帝後元元年曾下詔曰:“間者數年比不登,又有水旱疾疫之災,朕甚憂之。愚而不明,未達其咎。意者朕之政有所失而行有所過歟?…將百官奉侍或費,無用之事或多歟?何其民食之寡乏也!”漢宣帝本始四年,夏四月郡國四十九地動,或山崩水出。詔曰:“蓋災異者,六合之戒也。朕承洪業,奉宗廟,托於士民之上,未能和群生。乃者地動北海、琅邪,破壞宗廟,朕甚懼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