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 2009章;放手一搏的覺悟[第1頁/共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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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而,短短半日的工夫,便多有傳播刁民劉某誣告富戶李老爺勝利,從中得去良田五百畝,刁民陳某誣告富戶唐老爺謀取產業,導致其停業,流浪街頭,經況大人審理,責令唐老爺退田八百畝,銀兩五十……這一樁樁發財致富的案例,當即引發了顫動了,而顛末這三日的察看,況大人那六個差彆的判案法門,也不脛而走,全部姑蘇府邸都知況老爺為百姓不吝獲咎富戶,大戶,因而坊間傳播一句‘名言’曰,‘種肥田不如告瘦狀’。這無疑是給了那些刁民告狀發財的無窮動力,他們沿街攘臂,叫喚呼號,很多無知百姓也尾隨此中,使得真假不分,半日不到,府衙便會聚了上萬人告狀,人數之多,範圍之大,便是心存雖千萬人吾往矣況大人也嚇了一大跳,驚奇之餘脫口而出:“僅鬆江一地“告鄉官奪產者幾(幾近)萬人”。
佈告第二日一早就被衙役張貼了出去,要說結果還是有一些,好處再多也比不上本身的小命要緊,況大人的手腕現在的姑蘇城誰能不知,以是本籌算趁霸術取點好處的怯懦刁民還是識相的退了出去,可仍舊有些膽小的,倒不是說他們疏忽這張佈告,究竟上他們對這佈告上的內容半分思疑都冇有,現在的姑蘇城誰不知況大人法律如山,說得出做獲得,說刁民不準告狀,那就必然是了,但他們毫有害怕,之以是會如許,一來這是老太爺給的發財致富的好機遇,不能錯過,繁華險中求向來都是如此,二來,這事兒他們還是從中看出了一些門道,況大人自問法律如山不假,可這佈告卻有題目,佈告雖明白指出:‘江南刁風騷行’,以是不受理‘刁告’。但朝廷又放告,所謂‘放告’,天然是罷休讓人們告,姑蘇有冤情、苦主的數十萬,就況大人這麼一個彼蒼大老爺坐鎮,可貴陳述冤情的好時候,哪有錯過的事理,況大人雖斷案如神,可麵對堆積如山的狀紙,每日也不得斷案數百件,如此大的公事,對與哪些是‘刁告’,哪些非‘刁告’,又如何分得清楚?以是終究的成果,刁民也好,百姓也罷,隻要來告狀,況大人就必然會接管,一旦接管了,審理的成果,也隻能秉承著公道效力的原則,持續斷案,即使況大民氣細如髮,能將那些告刁狀者剔除出來,加以重懲。但也隻是少數,比起那大把大把的良田的引誘,這點千分之一的機遇也不能放過。
讓刁民告狀,不過是引蛇出洞罷了,現在蛇已引出來,刁民自冇有告狀的事理,以是入夜的時候,況大人活動了一下痠麻的身子,便讓人籌辦了文房四寶,略一沉吟便大筆一揮寫了一道佈告:“本院到處即放告。 江南刁風騷行, 非係官方痛苦,官吏貪毒,實有冤抑而官司分理不當者, 不準……江南刁風騷行。 事誠可愛……刁訟日盛,治之誠有本焉。 然江南刁訟,大家極深, 非借法度輔德禮則又不成” 。 除了百姓的困苦委曲到迫不得已的境地以外爭訟一概被視為“刁風騷行” ,須用刑法予以打擊, 德禮加以教養。“寫好後,又細細考慮了一番,自問說得還清楚,便讓品德級二日張貼了出去,好讓姑蘇百姓曉得,宿主的府衙,不是甚麼人都能夠告狀的,也不是甚麼人本知府都會審理的,必須是百姓,貧苦人家,遊手好閒者,妄圖享用者,嗜賭成性的刁民是決然不接管,一旦被本知府發明,必嚴懲不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