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四章 召術魂[第1頁/共3頁]
我背靠樹乾坐了下來,從揹包裡取出一截拇指粗細的黃香,拿著香躊躇了起來。
方士呼喚鬼神要支出的代價,常常讓人接受不起;呼喚術魂固然會稍好一點兒,但是也極其凶惡。萬一術魂提出來的要求,你滿足不了,就很難再把他送走,說不定就得脫手掰掰腕子。當時候誰勝誰負,可就不好說了。
召術魂之前,黃香上傳來的氣味會讓方士進入一種有力抵擋的狀況,就像是中了武俠小說裡的“十香軟筋散”,固然認識是復甦的,卻冇法兒跟人脫手。
偶然候,人會有些預感,我就曾經預感到本身某一天會去冒險召術魂。在跟金野鬥法的時候,我悄悄撿走了金野冇燒潔淨的一根手指頭,把他的指骨碾成了粉末,和著我本身的血,做成了手裡這截黃香。
第三,就是賭運氣。三個術魂有強有弱,有忠有奸。選了弱的,強者當然不會同意,一場大戰在所不免。強者打贏了,頓時會進步前提。能不能完成,誰也說不準。最要命的是,我選出來的術魂一定便可靠,萬一趕上個滿嘴胡才的玩意兒,說不定本身能把本身坑死……
高家父子不是我的店主,我也冇跟他們建立甚麼左券,幫他們是仗義,不幫也是事理。我把召術魂如許的神通用出來,拿本身的命去賭一場未知的成果,究竟值不值得?我必定是瘋了!必定瘋了……
樹上掛著一個銅鐘,四周滿是空位,往前就是一條三岔道口。這裡應當是村長調集村民籌議大事兒的處所。前麵那段三岔道口恰好合適幽靈出冇,在方士看來,是招魂的絕佳地點。
彷彿安平村的每一個處所都透著古怪,每一條線索又都似是而非……
我指了指村莊中間的一棵大榆樹道:“我就去那上麵,居中策應。”
“挨個兒查!我就不信半點線索都找不到。”我起家道:“白日我們籌辦一下,早晨再脫手。”
等他折返方向再次走返來時,我才重視到,他每走一步,腳下都會揚起一陣灰塵――鋪在地上的青磚被他生生踩成了碎末,像是煙塵一樣的碎磚就在他腳掌四周層層濺起,環繞著小腿來回飄零,看上去就像是踩著一層青雲在路上遊動。
老核桃教過我,這類特製的招魂香,必須用方士的骨頭。至於用哪一段,也有講究,用指骨是最低等的招魂香。因為指骨有三截,以是必定會召來三個術魂。我必須從當中選出一個,跟對方買賣。
我在內心連著說了三遍本身是瘋子以後,才深吸了一口氣,把地上的浮土攏起來一堆兒,在上麵插上黃香,用火撲滅以後,往本身頭頂上貼了一張靈符,又靠回了樹上。
到了夜裡以後,我特地最後一個分開牧店主裡,悄悄到了村莊中間那棵大榆樹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