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48)[第1頁/共6頁]
手槍裝在針織布槍套裡,另有兩盒槍彈。方木細心盤點結束,做了登記後,謝過辦理員,把槍和槍彈謹慎翼翼地裝進挎包裡。剛一回身,就看到楊學武站在身後,如有所思地看著本身身上鼓鼓囊囊的挎包。
“怕甚麼?我們是征稅人,你們都是我們養的懂不懂……”
話音未落,麵前卻閃過幾道光,還伴跟著哢嚓的快門聲。邰偉內心一驚,下認識地昂首望去,隻見圍觀的人群中,有幾小我正拿動手機拍照,此中一個年青人,正用手機對著他,明顯是在錄相。
全部職員到齊後,分局長宣佈開會。
既然後半生的目標隻要一小我,一件事,或早或晚,又有甚麼乾係呢?
寶馬車主拉開車門走了下來,是一個留著平頭,穿戴貂皮短上衣的瘦子。他先是檢察了一下兩車相撞的位置,發明寶馬車的左後門已經凸起下去。他頓時火了,扭頭對邰偉罵道:“操你媽的,你瞎啊?”
以差人的名義,燃燒那縷強光。
幾近是同時,前麵又傳來一陣急刹車的刺耳摩擦聲,又是“咚”的一聲,另一輛豐田吉普車撞到邰偉的車上。
隻要天曉得方木有多想殺死江亞!但是,那隻是用一種罪過代替另一種罪過。一隻野獸毀滅掉另一隻野獸。就彷彿獅子吃掉鬣狗。
會上,不時有人偷偷瞄向方木,因為從現有環境來看,為廖亞凡報仇雪恥的能夠性很小。但是,方木始終麵色安靜,一言不發。
“不會的。如果我想殺江亞,不消槍也能做到。”方木悄悄地點頭,“我讓江亞落空了最愛的女人,保不準他會抨擊我――以是,我需求一支槍防身。”
以暴製暴?不,不可。
邰偉連連抵擋,頭部和上身還是結健結實地捱了幾下,心中頓時湧上一股狠勁兒。他瞅準機遇抓住瘦子的手臂和領口,扭身提胯,一個大背摔把瘦子放倒在地上。
方木冇想到做決定的時候這麼快就到來,更冇想到竟然是他。
方木想對她笑笑,臉上倒是比哭還丟臉的神采,他悄悄地把米楠的手拽開,回身走了出去。
“他在毛病公事!”邰偉上前搶他的手機,“你先搞清楚環境再說!”
邰偉火了,降下車窗,對寶馬車吼道:“前麵的車,讓開!”
顛末數次勝利犯法的曆練後,“都會之光”的犯法才氣和心機本質已經遠超越普通的刑事罪犯。特彆是大柳村爆炸案,他挑選了任川法官作為侵犯目標,並采取現場直播的體例公開本身的犯法過程。“都會之光”試圖用犯法激發顫動效應的激烈慾望已經非常較著。在這類心態的差遣下,淺顯的“罪過”在他眼裡已經不入流,更提不起加以“獎懲”的興趣。如果他籌算再次動手,目標必定是具有特彆身份,能充分滿足他的應戰慾望,且能揭示出本身強大犯法才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