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巨頭生存法則[第1頁/共4頁]
“我感覺這也不是完整不成能做到。起碼喬布斯在第一時候就公佈了一個叫做APP-STORE的打算。確保IPHONE的機裝軟件準入介麵隻要這一個——這是蘋果慣用的伎倆,也就是把軟件入口做成非開源的——如此一來,他便能夠用軟件發賣分紅的形式,讓統統苦於盜版手機軟件的開辟商捆綁上他的戰車,說不定就會甘於集千家之力,為蘋果版利用軟件做專門的、定製的優化。”
現在這個期間,如果一家公司統統需求的東西,都是靠本身的‘員工’製造出來的,那麼這家企業必然滅亡。如果一家公司能夠一個‘員工’都冇有,讓統統統統供應鏈上遊的東西都由‘供應商’供應給你,那它必勝。
證-交-所是如何年入萬億的?不是讓股民們賺到錢,而是讓股民們看到幾個‘妖股暴富’的傳媒案例,然後等一億肉雞肥羊出去割肉。
哪怕手機瀏覽器的軟件供應商,在手機瀏覽器上用了‘下拉式選項菜單’這類從PC上直接鹵莽移植過來的控製元件,用戶仍然能夠去‘先用觸屏選中這個控製元件’、‘然後點擊確認鍵翻開下拉選單’、‘再選好詳細選項點肯定’。如果手機螢幕小,或者某個網頁上這個控製元件麵積比較小,對於手指頭太粗的用戶的確是災害。
第一處就是初音視頻,咱靠‘內容原創供應商製’,讓統統內容都靠‘UP主告白費分享打算’來供應,而我們本身一毛錢風險都不承擔。
馮國榮是圈渾家,他第一時候看到了這麼做的難處和弊端,不由倒吸了一口冷氣:“嘶……但是這……這對做瀏覽器的軟件開辟商很多坑呐?彆人之以是不能把瀏覽器操縱做便利,是因為考慮到相容性——一套瀏覽器軟件要在大部分離機上利用,就不成能極儘貼合某一款詳細手機的體係。
就用IPHONE這個例子,為IPHONE定製的瀏覽器在純觸屏版手機上確切表示很好,但是如果移植到多按鍵直板機上就會有題目。如果移植到翻蓋機上的話,那就底子不能用了——或者說移植研發的本錢會高於除了內核以外其他利用部分完整重新研發的本錢了。
顧莫傑對此是最有感到的。因為他重生之初體味到的天下第一法例,就是:當機器越來越先進,對操縱機器的人的技術要求就會越來越低。
蘋果之前的傳統手機,完成一樣的操縱,點兩下機器按鍵,再點兩下螢幕,一共4個操縱行動。到了蘋果這裡,簡化成了隻點兩下螢幕——因而,兩下機器按鍵的冗餘操縱被免卻了。
我們初音個人,在這方麵做得還遠遠不敷呀——目前為止,我們獨一兩處做到了這類形式。
雇了員工,虧的時候都不能隨時辭退,還要交保險,多虧!供應商呢?百萬撲街死再多都有源源不竭能夠割草的備胎,誰讓他們冇有核心合作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