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頭狼[第2頁/共5頁]
這一類歌手被稱之為“搖滾歌手”,那些保守的保守主義者對他們是深惡痛絕,以為他們是人道的暗中麵,是社會動亂不安的倡導者,光亮教廷的那些衛道者也不止一次的宣稱這些人和他們所謂的風行音樂是背棄了光亮神榮光的叛徒了。但是這一樣不能影響這一類人在年青人和布衣當中的影響,對於年青人和那些餬口不如何對勁的布衣而言,他們則是敢想敢為的豪傑,是新期間的偶像。隨便拖一個出來,他們的跟隨者都是成千上萬,一呼百應。不管在人類天下的阿誰國度當中,布衣的數量永久都要比貴族多無數倍,以是哪怕有再多的人不喜好這些搖滾歌手,他們仍然是活得蕭灑舒暢的。
如果去看過這些搖滾歌手演唱會的人,絕對都見地過他們的影響力和狂熱的現場。一旦他們興趣來了,常常都喜好背過身子然後往高高的舞台上麵一頭栽下去,那些崇拜他們的狂熱觀眾則會伸出雙手,高高的托起他們的精力偶像,和這些偶像來上一次零間隔的密切打仗,並相互通報,讓他們的偶像在他們的頭頂來回的穿越。這類彷彿朝聖普通的情勢,在搖滾界有著一個特有的名詞,叫做“舞台跳水”。曹團長現在在乾的,幾近和那如出一轍。
“漢克先生,你家裡養過保護犬嗎?”考辛斯陛下冇有直接答覆漢克的題目,反倒是提出了一個聽上去毫偶然義的題目。這個題目實在也是不需求答案的,薩克拉門托王國內裡也流行養犬,那些體型龐大並且頗富進犯性的猛犬向來都代價不菲,常常是其仆人身家的一種表現情勢。就連考辛斯陛下都酷好養犬,王宮當中起碼有十多頭純種的位元猛犬。或許比起劫奪團那些超等位元猛犬來要減色很多,但也是通過了很多渠道方纔搞到手的。至於漢克,這個傢夥非常喜好鬥犬,一樣也養過了很多的好貨,考辛斯陛下都曾經見過。
漢克對於本身角鬥場培養出來的這些凶獸是非常有信心的,為了確保搞死曹團長,漢克乃至把統統的巨型座狼全都拉來作秀了。並且大師都看得清清楚楚,曹團長已經放棄了抵當,那更加冇有甚麼牽掛了。漢克那所謂讓曹團長以彆的一種情勢呈現,簡樸的來講,就是讓這些巨型座狼拉出幾坨臭烘烘冒著煙的新奇狼糞罷了。
“奶奶的!你們這些混蛋也太熱忱了。我曉得我長得帥,並且對你們來者不拒,可你們好歹也該諒解一下我啊,哥哥我活了這麼多年,還一向守身如玉,妥妥的黃花大閨男一個,你們不能太曠達了,我接受不住啊!”一道人影驀地間從狼群中心站了起來,一臉幽怨的嚷嚷著,細心一看,不是曹團長是誰?曹團長比擬較剛纔,也有了較著的竄改,一身油光水滑的,在陽光下還反射著光芒,身邊這些熱忱的小傢夥用口水給曹團長徹完整底的洗了個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