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第一百零三章青花瓷[第1頁/共7頁]
這是商家運營的一種手腕。普通來講,給帶領送禮的人常常到古玩商店裡打通店東如許做。帶領來了,費錢買點小玩意,然後店東就說這為帶領是本店的第N個榮幸的客人,將一個代價不菲的古玩送給帶領。至於做帶領的。心是也明白。是誰帶本身來古玩商店裡來的,天然就是誰送禮的了。就算事發今後,帶領也能夠推說本身的古玩是古玩商店送的。底子就不成能構成納賄罪,是最安然的送禮體例。潘大頭曾經為很多的人玩過這一手。
當然,這一手主如果對於洪瘦子如許有錢的內行人。如果熟行來了,潘大頭不成能把名帖給他。
不過。潘大頭做地是倒賣古玩的買賣。工商局不但不發給執照。並且公安局還是查的非常的短長。做買賣講究的是動靜通達,朋友多,路多。這個法例一樣合適在古玩買賣上。既然曉得了胖大款是廣東的一個倒爺。潘大頭當然不會放國這個拉乾係的好時候。
現在古玩市場已經繁華了,並且在潘故裡本地就有很多地人在玩古玩。不是在做買賣,而是在玩。換句話說就是投資。將錢存到銀行裡的話,一年也就是那麼兩個利錢,有限的很。以是,在潘故裡就有很多的人采辦古玩當作是投資。
光緒年間用的藍釉是從本國入口的,象洋火,洋車子等舶來品一樣,大師稱如許的藍釉為洋藍。這個洋藍是光緒年間獨占的藍釉。非常輕易辯白出來。固然燕徙第一眼就看出來,麵前的青花是景德鎮高仿的東西。想如許的藍釉,以燕徙看來,冒充光緒年間的瓷器的話,還不如冒充乾隆年間的青花瓷器。起碼從釉色上來講,乾隆年間的青花的釉色並冇有比現在的景德鎮的藍釉掉隊多少。二者單單從釉色上論,如果作舊的伎倆到家,現在的青花冒充乾隆年間的東西還真不輕易辯白。
聽了燕徙的前一句話,潘大頭覺得橋要揪他地小辮子的。但是聽了前麵的兩句話,采辦四套最早進的設備。那代表燕徙要和本身三小我一起脫手了,遐想到現在內裡傳言第一個采辦痕都斯坦石磚的人就是本身的老闆。莫非本身老闆想對痕都斯坦動手了。
一個古玩的代價是多少,普通來講是有很大的浮動性的。比如一個青花瓷瓶,市場代價在5000到16000之間。能夠說,潘大頭隻要給是代價是在這個範圍內的。那就不能算是壞了端方。本來這個青花瓷瓶的品相不好,在彆地處所賣的話,代價在5000擺佈。但是洪瘦子有了打折的名帖的話,就想來方寸工藝品店占點便宜。因而潘大頭能夠將青花瓷瓶的代價開到一萬,然後用名帖打八折。但是八千。等閒的就賺了洪瘦子3000塊錢。這就是名帖的好處,讓主顧多花了錢,還覺得本身是占了便宜,下一次還想著持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