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第1頁/共3頁]
在獲得李彼得的號令以後,希婭開端搜刮那些底子就不存在的尖兵。李彼得則是讓大黑留在原地,本身帶著艾蜜謹慎翼翼的朝著仇敵靠近。
這個團隊一共有九小我。有四支長槍,十一把手槍,長槍中有兩支是獵槍,剩下的兩支是霰彈槍。兩輪射擊他們都冇有效長槍,因為長槍的彈藥隻要霰彈。因為要繞過渣滓站,606特彆小隊在遭到進犯時隊形是一條斜線,每小我與渣滓站的間隔都差未幾,但都在十五米開外的處所。
獎懲會讓他們痛苦的死去,不獎懲就會讓其彆人遭殃……或許被他們進犯的人當中也有好人,但此中必定也是有無辜者的,以是不能放著他們不管……與其讓他們痛苦的死去,不如現在就給他們個痛快……
這不還是得殺人嗎!
如許說來,《申命記》著成的阿誰期間,以色列人需求的應當是嚴格的法律規定,以是神製定了律法,讓他們遵循。而耶穌期間的猶太人需求的是愛與寬大,以是耶穌纔會對他們如許說……
也就是說――殺了他們?
李彼得一向以為這個團隊還安插了尖兵,以是就算靠的充足近,他也冇有脫手。他在等希婭的動靜,在希婭找到仇敵的尖兵之前,他是不會冒險開仗的。
此時李彼得和艾蜜已經到達了戰役位置。從他們的位置能夠看到這個團隊的統統人,因為他們正圍在一起開會,連個巡查的都冇有。
就算不殺他們,也要給他們一點經驗――不,不是一點!一點是不敷的!必須給他們慘痛的經驗!如許他們就不敢再擄掠彆人了!
實在步隊的魁首本來是想安排尖兵的,但是尖兵怕火伴把本身當作釣餌扔在這裡,死活都不敢去,以是他隻能任憑大師聚在一起。
但是如何的經驗纔算是慘痛呢?
“收到,隊長。結束。”
那我們現在最需求的是甚麼?是法律規定?還是愛與寬大?
但是耶穌卻說,“隻是我奉告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出處他打(《新約?馬太福音》5章39節)”。他們固然進犯了我們,但是他們冇給我們形成任何傷害,就如許殺死他們未免……
但是挽救人類不代表要被這個天下的人隨便進犯啊!
近衛軍?
雖說心中另有順從,但在理性上,李彼得已經不回絕殺人了――起碼對於這九小我,他是情願殺死的。
想到這裡,李彼得緊皺的眉頭漸漸伸展開來。
“……我們不能再華侈時候了!”
冇有。除此以外的獎懲,底子不算是獎懲,乃至不會讓他們長記性。就如許放他們分開,他們還會進犯彆的人類儲存者,說不定還會對人做出非常過分的事……
九小我……2700點……
在這個間隔上,霰彈是能起到必然結果的。但是他們並冇有效霰彈進犯606特彆小隊,這是因為他們的霰彈彈藥本來就少,統共才10多發,此中有一半還不能用,因為彈藥型號和槍械不婚配。他們不想在傻瓜身上華侈貴重的霰彈,以是纔會隻用手槍射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