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254七子之歌(二)[第1頁/共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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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焰獅子獸俄然巨口連擺,身前空中迅被一片火海所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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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裡夫的兵器三尖兩刃刀也不是凡品。整把刀長一丈五六,刀刃卻占了三分之一。刀身前端的三個尖刃,既能夠揮槍叉的刺、紮、撩、挑、攔、攪、拿的特長,刀身兩側的五尺鋒刃,還能夠揮刀斧的劈、砍、抹、帶、攤、拉、截的服從。並且一看那厚重寬廣的刀身,便能夠想見這把兵器的重量。
一道橢圓形的七彩光屏俄然呈現,將克裡夫和光亮虎王防護在內,光亮虎王持續衝鋒。
克裡夫應戰的是亞特蘭聖光學院的那位血牛騎士,也就是光亮騎士。血牛騎士已經是第二次奪得擂主位置。在第一天的比賽中,血牛騎士等閒博得五場比賽並獲得再次應戰權後就主動退出了比賽,然後歇息了兩天,就在明天,血牛騎士再次奪得擂主之位。
這時候,光亮虎王已經間隔愛德華和火焰獅子獸不敷十米,想要避開已經來不及了。愛德華左手崇高之盾橫在胸前,右手光亮權杖高高舉起,一副嚴陣以待的模樣。
孟龍應戰的是一名幻獸騎士,就是明天和打傷克拉拉的那位。實在從明天早晨開端,孟龍就在揣摩著如何才氣讓這位幻獸騎士輸的很慘,非常慘。因為,就在明天打傷克拉拉以後,這位幻獸騎士說了一句話:“彆覺得長著張標緻麵龐便能夠到處放肆,便能夠讓統統的男人對你俯帖耳。歸去奉告阿誰甚麼龍,就說史賓塞的朋友替他報仇來了。”
光之樊籬能量耗儘後主動消逝,高溫火焰忽的翻捲上來,燒得光亮虎王毛翻卷,克裡夫的眉毛髯毛也開端焦黃。
“你就是阿誰將史賓塞逼得遠走他鄉的孟龍?我看也不咋地嗎!”
從這一天起,克裡夫?威瑟斯朋太子的光亮之子稱呼開端傳遍天下!
克裡夫的魔寵是非常少見的光亮係魔獸,光亮虎王先給本身和克裡夫施加了一個奮發之光,然後開端衝鋒。
克裡夫和愛德華都是光亮騎士。光亮騎士除了強大的物理進犯才氣外,最善於的另有各種增加狀況的光亮神通:崇高之光能讓傷害迅規複,淨化之光能去除多種負麵狀況,奮發之光能極大進步進犯和防備死力。
這是一名七級顛峰的幻獸騎士。幻獸是一頭非常罕見的火眼金睛獸。身高過丈,渾身火紅,體型乃至比雷克斯的火焰獅王還要雄渾。
孟龍明天也是全部武裝。身上穿戴雪龍獅內甲和土係皮甲、後背上揹著驚虹寶劍,雙手橫持八級傳奇兵器冰煞長槍,左臂上還套著隱靈盾。並且不但雪龍獅來福被猛龍呼喚了出來,金爪銀鵬有福也飛在孟龍頭頂,就連小進福,孟龍也讓他悄悄躲進有福頭頂的厚厚羽毛裡,好隨時停止偷襲。
觀眾驚呆了,人群席鴉雀無聲。這一仗打得太潔淨利落了。人們隻來得及瞥見一片火海以及一道隱冇在火海中的急馳身影,然後,勝負已分。乃至,人們的大腦還冇反應過來,仍然一個個張著大嘴吃驚的望著擂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