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屠刀[第1頁/共3頁]
北週二十四年鼎祚,除了建國的宇文覺,能說得上雄才大略的怕隻要武帝宇文邕。隻不過宇文家命途盤曲,宇文邕有七子,除宗子宇文讚繼位,其他六子均為前隋文帝楊堅所害。斬草除根這類事楊堅很善於,滅周殺了靜帝不算,皇室之人不知搏鬥多少。隻可惜百密一疏,宇文邕之孫、漢王宇文讚之子被其親信家臣趁亂帶走,竟逃了出來。
李常用兵講究一個穩字,更何況本就要禁止背叛逃入終南山,以是早早的就將步地擺好,卡住出村的必經之路。楊村長等人剛衝出來就見有人禁止,頓是心就涼了半截,再硬衝一回卻發明那防地的確固若金湯,劈麵未傷一人本身就折了很多。
此時對周不複等人來講可謂命懸一線。村北村南有追兵,獨一的出逃線路也被堵住了。情急之下一發狠,當即叮嚀部下就近搏鬥南山村淺顯百姓。李常等報酬了一擊得中事前不泄漏風聲,並冇有提早分散無辜百姓,隻是在打擊之時纔開端分散。成果就在這點忽視了。淺顯百姓都是顧家的,就是避禍也大包小包的拿了很多東西,又冇有次序,鬧鬨哄的亂作一團,叛軍的刀更如火上澆油。
此時便是!
李常也冇閒著,早早的同藍田縣守軍打過號召,以是村東方向底子不消管。藍田守軍雖隻是守軍,但勝在人多,兩百人卡在路口就是南山村統統人都衝過來也能擋上半晌,隻是不能用來打擊,倒是可惜。卻也無妨,兵家講“圍師必闕”那是攻城,這類村莊還用不著。
初唐時候的世家大戶有收家臣的風俗,這倒是自三國兩晉時傳下來的。雖名為家臣,職位同主家近切身份相稱,同氣連枝一榮俱榮一損俱損,但實際上不過是職位極高的奴婢罷了,鮮少有人對家臣真如家人普通。不過,許是尊卑之說過於深切民氣了,成了家臣的竟鮮少有不消心的,危急時候代主家送命的不知凡幾,真是忠心耿耿。
南山村人數占優,可若論實際的戰力就差太多了。自後周亡至今這幾十年的時候,絕大多數時候都用來躲躲藏藏了,並且除了極少數人外都冇有經曆過疆場殺伐。近些年固然好些,卻也冇有體係的練過殺敵本領,而似這類冇上過疆場冇見過血的新兵蛋子,又那裡會是皇城精銳羽林軍的敵手?哪怕羽林軍的人數處在絕對的優勢。
隻是百密一疏,到底還是暴露了馬腳。先是被村中一家人的後生瞧出了端倪,接著又被一個來路不明的未及弱冠的少年盯上了。那少年也實在難纏,隔三差五的在村中亂轉,雖說有決計粉飾,但到底還是差了幾分火候。不過,那少年委實聰明得很,還會尋個差事將那些不知所謂的賤民和本身綁在一起。臨時繞過一回誰知那少年竟變本加厲,故意動他又不知甚麼時候和玉衡師徒鏈在一起。成果,好不輕易下定決計要撤除他,又和朝中羽林軍的中郎將搭上了,本身還跑到山中,實在費事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