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凶殺案[第2頁/共4頁]
以後我們也是截圖到了那人的樣貌,當我們拿著截圖的照片來到宣泄公司的時候,我給了對方主管兩個挑選,一是持續負偶頑抗,挑選不承認,然後我們翻查疇昔的監控記錄,找出來這個男人。以後以包庇罪將公司論處,他將會被奉上法庭。二是和我們合作,找出來這小我。
因而就想出瞭如許的一個假車禍招,而阿誰打死人的一樣的不想占染上官司,聽了這個彆例,立即就同意了。這纔有了厥後的屍身撞車案,統統就是這麼的簡樸。
我記得有那麼一句話,如果你給販子百分之百的利潤,那麼他可覺得你上刀山下火海,如果你給販子百分之二百的利潤,那麼他可覺得你殺人,超越法律的邊界。如果你給他百分之三百的利潤,那麼他能夠丟棄本身的性命。
好處是多麼引誘的一個字眼呀,自古以來,很少有人能夠在這兩個字下保持淡定,抵抗住它。多少豪肝義膽,沖天雲氣都因為它而叛變。
當把結案陳述寫出來以後,統統的差民氣內裡都是沉甸甸的。這些案子還真的冇有體例去定性,如果遵循法律來講,統統人都是有罪的,就連死去的王大力也是有罪的。
但是警局給出的結論是,人已經死了,這個時候保險公司就需求賠錢,而常常阿誰報案的人就是保險受益人。等這小我獲得一大筆錢後要麼分開這座都會,要麼就銷聲匿跡今後再也不出來。這在人們看來是最普通不過的了,最好的朋友,或者是最愛的人死了,換了誰都會受不了。分開這座悲傷的都會,換一下表情,這些來由都是最輕易讓人們接管,也是最輕易博得人們憐憫的。
當時候再次過了兩週擺佈,彷彿全部天下都溫馨了普通,不過我們也樂不相互,甘願一向這麼溫馨下去。
接下來的這件案子,倒是令我們頭疼了好久。
王副隊他們聽到後都是點了點頭,的確,我這個推斷較之現場更加公道。
“是誰報的案?”我開口問道。
這件案子很快的結束了,法院對他們都停止了審判,每小我多多極少都被拘禁了。至於所得的錢物,都是依法還給了保險公司。保險公司的人也非常驚奇,冇有想到這類事情另有哄人的。
但是王大力說,實在他很早就查抄出來本身得了病,恐怕他是乾不了兩年了,如果再苟延殘喘下去,隻會成為兒子的累墜,還不如早早的死了,還能給兒子留下一大筆錢。在王大力的苦苦要求下,公司裡的高管和馬峰終究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