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鳳凰山[第1頁/共4頁]
在路上的時候,我跟顏暮凝講起了有關於鳳凰山的傳說。
大師都是年青人,合作合作,有人搭建帳篷,有人挖坑生火,有人去尋覓樹根枯草等生火的質料。
我們這邊所謂的抄手實在跟北方的餛飩差未幾,四川這邊就叫“抄手”。
固然我們都曉得方誌勇有些瘋,但是在這類環境下,我們幾個男生也不能丟了麵子,以是我們毫不躊躇地承諾了。
我從速躲開老爸,不敢和他持續會商這個話題,趕緊說道:“吃早餐了!吃早餐了!”
文怡變了變神采,回身揍了方誌勇一拳:“大早晨的你彆恐嚇人!”
我紅著臉,點點頭。
方誌勇這小子早有籌辦,從揹包裡翻出紅繩、鏡子、蠟燭等道具。
傳說呀,在好久好久之前,有一隻鳳凰飛到這裡,它很累很累了,因而就停下來歇息。冇想到這一歇息,鳳凰就再也冇有展開過眼睛。厥後,鳳凰的身材化作了山脈,血水化作了河道,變成了今時本日的鳳凰山。
這個時候,一向冇有說話的顏暮凝俄然開口說話了:“不是甚麼遊戲都能玩的,有些遊戲最好不要玩!”
“怕個屁!你說如何玩,老子第一個作陪!”杜衡藉著酒勁,嚷嚷著說。
厥後,我悄悄把這張照片加印出來,照片上的顏暮凝淺笑的如同山林間走出的仙子,我把這張照片放在錢包內裡,隨身照顧。
很快就支起兩頂帳篷,我們五男三女,三個女生睡一頂帳篷,五個男生睡一頂帳篷。
我狼吞虎嚥就把這碗抄手吃下肚子,內心感受熱乎乎的。
臥槽!
方誌勇笑了笑:“機遇可貴嘛,荒郊田野陰氣重,最合適玩這類遊戲了!”
我拿著這盒安然套哭笑不得,敬愛的老爸,你的兒子要讓你絕望了,這盒安然套底子派不上用處啊,隻能送給小潔吹氣球玩了。
我鼓起勇氣對顏暮凝說:“要不我們也去拍一張照吧?”
就像剛纔方誌勇跟我們說的,他們搖滾社團的人竟然構造去墳場玩招魂遊戲,這典範的是吃飽了撐的;還傳聞他們半夜去荒山野嶺唱歌,就是為了把孤魂野鬼引出來,活脫脫是一群瘋子。
天氣擦黑的時候,我們終究爬上鳳凰山頭。
老爸涓滴冇有重視到我的羞怯,自顧自地說;“我買的還是好品牌,代價寶貴了!”
杜衡一語戳破方誌勇的小算盤:“你狗日的是想恐嚇女生,然後趁機揩.油吧?”
火線有兩棵細弱的大樹,發展的非常獨特,兩棵樹乾靠在一起發展,枝椏和樹藤相互膠葛,緊緊纏繞在一起,往上發展以後就合二為一,變成了一棵樹,但是卻長得枝繁葉茂,如同一把龐大的傘蓋,在成片的樹木內裡顯得格外惹眼,這棵古樹是本地人眼中馳名的“戀人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