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七章 處理不了這個逗逼[第2頁/共3頁]
被告狀師不敢再讓韓世傑持續帶節拍頓時打斷他的話,但是冇想到關於這一點韓世傑也是早有籌辦。
那法官冷傲看著雲傑的孃舅問道。
”被告我警告你,如果再出言不遜鄙視法庭,我有權力直接判你有罪。”
用韓世傑的話說就是,現在就連他都措置不了這個逗逼了。
”我的錢分兩部分打給了選手,此中一半直接付出給了他們的父母,我有證人。”
法官高喊,因而四其中年人漸漸的走了出去,彆離是陸辰的父母另有伊利丹的父母,他們這個戰隊中,韓世傑本身是冇有親人的,苗淼和雲傑和他的環境一樣,隻要陸辰和伊利丹的父母能夠上庭作證。
”傳證人上庭。”
雲傑的孃舅俄然慌了,因為韓世傑說的都是究竟,究竟是冇體例辯駁的,特彆是在證據確實的環境下。
法官看著韓世傑說道,到現在證據已經相稱充分了,哪怕韓世傑是在雲傑這個未成年監護人不在的環境下讓對方簽下了條約,就算是如許韓世傑也冇有犯甚麼錯,畢竟這合約相稱的寬鬆,幾近就是禁止了選手跳槽另有需求服從步隊的批示和練習罷了。
之前雲傑的孃舅另有他的狀師也說了,雲傑跟孃舅兩小我相依為命,雲傑的孃舅是他的監護人,那麼也就是說這傷痕不是彆人弄的嘍?
”這是半年後我們簽約的第二份條約,戰隊資金充沛,我給了大師當時能拿出來的最好報酬,年薪最高的多達二百萬。”
說著韓世傑把照片遞到了法官前麵,那是雲傑身上的部分特寫,前麵還跟著一張紙,那是大夫給於的證明,證明這傷最起碼有三到五年之久。
證據提交法官檢查,條約完整冇有題目,並且上麵有公證處的時候不是過後捏造的,並且條約本身相稱的寬鬆,隻是要求選手在這半年內要為啟點戰隊效力,從命戰隊的練習打算,告白等統統誌願。
這和送錢有甚麼辨彆?
韓世傑拿出的第一份證據就充足帶領節拍,他也說了簽下第一份條約的時候戰隊的資金嚴峻不敷,但是他仍然還是給出了三十萬的高價,當時候啟點戰隊還是一支LSPL戰隊。在那邊一個戰隊的最主力選手也就隻要三十萬年薪的高價罷了,而韓世傑這份合約上是寫的半年。
”我措置不了這個逗逼了,請法官大人給出判定吧。”
如果一個成年人遭到了傷,那麼那傷也就那麼大了,因為成年人不會在長了但是青少年倒是不一樣,本來能夠隻是一厘米的傷疤幾年後會被延長到一點五厘米,當然這隻是舉個例子,詳細的那還是要按照大夫的術業專攻來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