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賤妾的悲哀[第2頁/共3頁]
他不得不重新開端,
昔日那些樂籍的女伴們現在過的是甚麼日子,沈姨娘會不曉得?
細究起來,沈姨娘是樂籍出身,他是倡家女,歸教坊司管。從身份上來講,是歌姬,冇有跟顧寧之前,他是教坊司裡的候補歌姬,跟了顧寧以後,就是顧家野生的、專門服侍顧寧一個的歌姬,也就是家伎。
這叫沈姨娘如何捨得?!
倡家是歌姬,跟娼|家同音分歧字,固然二者都是賤業,可在社會階層上還是有相稱明白的辨彆。起碼,倡家打仗的人身份也要高一點,是以,沈姨娘也要比翠姨娘有見地。
從法律的角度上來講,他們都不是妾。
當然,賤籍和賤籍也有分歧。
彆的人家不說,顧家就養著歌姬舞姬,都是十五六歲、水靈靈的小女人,二十往上的幾近冇有。
沈姨孃的大女兒顧七一娘本年十四歲。遵循大魏的律法,十五歲上戶籍。如果他甚麼都不做,莫非一年今後要顧七一娘跟著他這個做孃的歸了樂籍?
如果當日他也得安氏的心,不說現在的管家權,就是他兩個女兒的身份也不消他如此愁了啊。
那就是顧七七娘屋裡的丫頭們的報酬。不是指顧七七娘屋裡的一等丫頭二等丫頭們的數量,而是指顧七七娘身邊的一等丫頭、二等丫頭們的月錢。
眼看著女兒的十五歲生辰一天六合快來了,可這身份還冇有下來,沈姨娘急得都要吊頸了。
哪怕是沈姨娘都下定決計要奉迎小安氏、跟小安氏母子修好乾係,也因為小安氏病著而不得不作罷。
固然隻是一點點,但是也充足讓沈姨娘看出很多東西了。
大魏王朝秉承前朝,這法律上也多是相沿前朝的律法,而前朝的律法中,明白地規定了良賤不通婚,以婢為妻、以婢為妾都是犯法的。彆的,律法中也明白地規定了,妾必須是良家出身,跟娶妻要去官府出具婚書一樣,納妾也要去官府辦理納妾文書。
沈姨娘非常悔怨,當日他如何就鬼迷心竅,覺得本身有了顧寧的寵嬖就萬事不愁了呢?當日他如何會以為隻要顧寧持續寵著他,等女兒的年紀到了,顧寧必然會把女兒的身份戶籍搞定的呢?
也就是在這個時候,沈姨娘看到了一絲但願。
哪怕他們跟他們的丈夫至心相愛,哪怕是過著錦衣玉食的餬口,但是在法律上,他們並不是人,他們隻是玩物,乃至於他們的後代也不受承認,隻能歸入賤籍、反覆他們悲慘的運氣。
大魏王朝也秉承了相乾法律。
賤妾不會被登記在宗譜之上,更不會呈現在顧家的戶籍戶帖上。在法律上,他們也不是妾,而隻是家伎或者是家妓。賤妾生的後代,從法律上來講也不是甚麼庶子庶女,而是奴婢、家伎、家|妓生的奴婢、家伎、家|妓預備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