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苦練技術[第2頁/共4頁]
跟著的日子裡,方誌文除了吃東西,幾近一刻不斷的拿著長槍戰役,腦袋裡幾近甚麼都不想,隻想著如何更精確更快速的刺死仇敵,這類猖獗的狀況或答應以叫做入魔,或許是方誌文的一種迴避,他不想過量的想本身的近況,想本身的將來,現在他隻需求戰役,一刻不斷的戰役。
是以,現在他擊殺野狼必然是三箭,三十米一箭,十米第二箭,射中關鍵構成擊退結果,第三箭在五米的間隔上,射中另一隻眼睛,野狼斃命,次次一樣,絕對冇有不對。
俗話說業精於勤荒於嬉,對於方誌文現在狀況來講,根基上算是走火入魔的狀況,開端的時候他還每天夜裡都在通衢邊的樹林裡搜尋散兵遊勇,五天過後,這位神箭手已經開端在通衢上挑釁那些整隊的長槍山賊,三十米的間隔上,方誌文能夠在跑動中百分之百的射中仇敵的眼睛,人形怪不比野獸,何況方誌文的品級又遠遠的高於那些0級長槍山賊,射中眼睛幾近都能一擊斃命,這麼一來,方誌文殺怪的效力立即就上去了。
方誌文並不曉得本身現在的模樣,因為冇有鏡子,他也冇有想起去山澗裡找個水塘看看,在他的思惟中,本身的模樣不就是那些民兵的模樣麼,又有甚麼都雅的呢?
將短弓玩得熟極而流以後,方誌文剛好升到了十級
單手提著一杆長槍,腰裡挎著一柄短刀,背上揹著短弓和箭囊,從打扮來看,底子就不曉得這個民兵到底是甚麼職業,在遊戲中,隻要有限的幾中特彆初級兵種,纔會照顧超越一種兵器,而這個民兵到底是甚麼來頭。
進犯6.6+5
進犯7+5
可惜這裡的NPC都是低AI的笨伯角色,即便這裡蹦出一隻恐龍它們也不會感覺奇特,現在天這裡也冇有呈現玩家,以是固然這裡呈現了一個奇特的傢夥,但是這裡的景象還是像平常一樣的戰役,零散的山賊軍隊隨便的浪蕩著,封閉住通向盜窟的門路,至於站在路口的奇特小兵,底子就冇人理睬。
又是五天過後,火紅的落日之下,黑鬆林的山腳下呈現了一個穿戴麻布衣服的民兵,不過跟彆的民兵分歧的是,這個民兵臉上帶著冰冷的神采,眼神裡瀰漫著濃濃的血腥味,而不是那種冇有神采的撲克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