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審判[第1頁/共3頁]
不一會兒,官衙的大門翻開了一條縫,一個佩帶著樸刀的捕頭探出頭來,不耐煩道:“現在已經休衙了,有甚麼事明日再來。”說著,便要關上門。
管家行了一禮,回道:“小的是報案人。”
管家仍然在那兒難堪地站著。我走到鼓架前,拿起鼓槌,“嘭嘭嘭”地敲了起來。
官衙的大堂裡燃著一盞幢幢的燭火,叫人有些渴睡。我立在大堂中心,身邊站著王管家,再中間站著方纔給我們開門的捕頭。縣爺高坐在大堂之上,神采略有些怠倦。
縣爺開口道:“出去講。”
縣爺的問話突破了沉寂:“誰是報案人?”
未等他說完,我便打斷道:“王管家,我明白你的美意。可我本日碰到這等事情,今後又會如何呢?終歸是有人不想把我留在藍府內,我若仍然在那邊,今後累及旁人,真出了性命之事,該如何結束?”接著又歎了一口氣,說道:“歸正汗青都說了,我必定壽數不長,指不定本日就是我的絕命之日呢。”
“冇有。”我想了想,又縐道,“罪婦自知罪孽深重,再無顏麵苟活於世。縣官大人請成全。”
管家呆了一會兒,方道:“好,那主子就依少夫人的意義。”接著便向縣爺陳述道:“稟告縣官大人,民婦朱氏,意欲……暗害婆婆,得逞,小的依老夫人之命,將她送到官衙,請大人措置。”
隻是,官衙也閉了大門。我心想,它不會不收我這早退的“罪人”吧。
他清了清嗓子,說道:“一國之刑律豈是你想改就能改的。本官隻能判你兩年牢刑,你本身如果不想活那是你本身的事情,與本官無關。”說罷,他便號召立在一旁的捕頭,道:“把她帶到牢中收押起來。”
那捕頭神采莫名地掃了我一眼,罵道:“有病吧。”
縣爺深思了一會兒,說道:“暗害親長,這但是大罪。按律當斬,但考慮其所造結果輕微,且認罪態度主動,”然後從一個硃紅的木盒中抽出一塊硃紅的刑簽來,道:“判兩年牢刑。”
我實在冇有想到這裡的刑法也這般嚴格,求死也變成相稱困難的事。茫然間,捕頭已走過來,要給我帶上枷鎖。
他俄然拍起驚堂木,嗬叱道:“便是罪婦,為何不跪?”
管家行了一禮,我亦跟著福了一禮。
我俄然打斷道:“請等一等。”
縣爺目光掃向我,道:“另有甚麼事?”
管家向他行了一禮,又看向我,說道:“少夫人,三郎子並非鐵石心腸之人,他雖遣我將少夫人您送到官衙,但內心多少有些不忍的。不如,少夫人先和主子一起回府,然後……”
我“敬佩”地看著,管家又道:“官大哥辛苦了,我曉得縣爺本日就在官衙歇息,現有一樁案件,非常告急,煩請官年老將縣爺請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