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六章:古修士洞府(二十)[第1頁/共3頁]
淩逸搖點頭,持續解釋道:“不必如此,我已經曉得傳送出去的體例了,你們跟著我走便是。”
筆墨傳達至此,淩逸心中已是再難安靜,就從這玉箋上麵的言語來看,這洞府仆人定是一個光亮磊落、生性仁慈、為人隨和的男人漢,固然淩逸經常不以為做一個如許的人有甚麼需求意義,但這並不料味著他不尊敬這類真正樸重的男人,在淩逸內心,一個男人不需求活很多麼巨大,多麼忘我,但必然要敢愛敢恨,有恩必答,有仇必報,隻要如許,才氣對得起那男人二字。
神識闡揚感化,一段段筆墨傳入了淩逸腦海中。
至於玉箋上前麵的筆墨,則是有關安魂曲與陷魂曲的法訣要義了,固然淩逸還不太清楚這兩首曲目有甚麼用處,但在內心他已經決定要好生研討這兩首蕭曲,將其一向持續下去,並且他也會仰仗此曲為引,將來到達仙界位麵尋覓那仙女,把玉箋裡的話原封不動奉告她,讓她曉得,固然這洞府仆人冇有讓她見其最後一麵,可那份竭誠的豪情卻永存於世。
淩逸冇有當場研習那兩首蕭曲,即便他有濁靈脈在身,大可將此簫聲闡揚的青出於藍而勝於藍,但礙於之前他底子冇有涓滴樂律根本,以是這兩首蕭曲也不是一時半刻能學會的,現在要做的事情就是從速分開這裡,掌控時候去變強,如許才氣完成那些悠遠的承諾。
給讀者的話:
“吾名不敷為先人所記,吾一儲存於人間三百餘年,何如本是凡體,畢竟不生長命。自吾出世於世,稍懂影象,便隨一山中獵人居住在此山洞以內,又因生來愛好樂律,故依仗養父砍木取材、便宜樂器之下方能將樂律之好持續,幸得彼蒼厚愛,吾於四歲便可創曲,後又得音之靈脈,生出修仙之體,而又因養父一日打獵未歸,後得知命喪凶獸之口,吾本省靈脈又無任何進犯之術,乃至既冇法為父報仇,又難尋得宗門以踏成仙之路,本覺得此生應安生在山洞以內,以果為食,以泉為水,以樂律為伴。又幸一日在洞口救得一斑斕仙女,在其養傷期間,戀上吾創之樂律,日久生情,吾與其之情水到渠成,無法吾之靈脈實在奇怪,仙女即吾愛妻難覺得吾晉升境地,雖仰仗靈丹靈藥苟活兩百餘年,但畢竟難逃宿命,壽終正寢。吾知愛妻之不捨,可彼蒼之命人意難違,終得一曲終人散之了局。吾平生不成謂碌碌有為,鄙人寫下安魂、陷魂兩曲存於此玉箋以內,望有緣先人能以一樣屬性靈脈將其傳承下去,吾明此願難以實現,卻不忍將畢生心血就此藏匿,於愛妻之意下,留下此處洞府尋得有緣之人,至於山洞暗中循環之法,吾本偶然刁難爾等後輩,但愛妻含淚勸說執意如此,吾也隻好隨其情意,既爾等得此玉箋,想必便是吾所等有緣先人,那案桌之上靈丹及那以吾靈脈精華淬鍊所成玉簫便送與爾等,隻盼此生傳承得以不朽,心血得以不竭。至於出洞之法,那湖泊水下有一簫形凹槽,將此玉簫放入其內,便可隨傳送之光分開此地,如果今後有緣,望爾等可達仙界尋吾愛妻,奉告吾此生唯愛她一人,此情不移,此心穩定,即使存亡兩隔,吾亦永隨其身邊,不棄不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