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君意開疆雪舊恥(下)[第1頁/共4頁]
對於國中的大部分官員來講,乾拿錢、不做事的餬口,實在也不差。士大夫們都喜好訴訟簡、物產豐的州縣,如果要每天審案、還弄不到一點油水,那仕進另有甚麼意義,倒是大家都避之不及。但韓岡不能出來做事,那王韶、張守約保舉他又有甚麼意義?
“王韶在薦章中也曾有說,韓岡押運輜重,於峽道遇賊,親斬不消命者二人,差遣民伕抗敵,大敗數倍蕃賊,斬首三十餘,其勇武可知。在甘穀城,不待命而救治傷病數百,其仁德可知。在秦州,又破西賊內應之殲謀,其智計可知。韓岡雖是幼年,但行動已有大臣氣度,陛下不成以年幼輕之。”
王安石對此看得很明白,以是才把王韶等人的薦章遞了上來,要求天子的特旨。若非如此,這三份薦章底子不消遞到趙頊麵前,依朝中軌製,低品官員的任用本不需求天子過目,政事堂直接便能夠措置,韓岡才一個從九品,哪要勞動到趙頊煩心!?
可現在蔭補得官的越來越多,身為官宦後輩,找幾個父輩的親朋同時保舉也很輕易,以是舊有的任官軌製已是名存實亡。有鑒於此,王安石脫手對任官法做了調劑。仍然還是以二十歲和二十五歲為界,過此才氣獲得實職調派。如果要想例外,卻不再是多人保舉就能勝利,而是唯有請天子親下特旨。
王安石展開一看,倒是昨曰他簽書過後,跟著其他首要奏章轉給趙頊過目標三封薦書——秦鳳路管勾機宜筆墨王韶、雄武軍【秦州】節度判官吳衍,同保舉秦州成紀縣布衣韓岡入官,為秦鳳路經略安撫司活動公事,兼理路誹謗病事件,而秦鳳路都監張守約也一樣保舉韓岡,不過隻要後一項。
崇政殿中的奏對一向持續到近午,需求君臣商討的政事措置得差未幾。沉默得跟塊石頭冇兩樣的輔弼曾公亮終究開口:“已近中午,臣等不敢擔擱陛下進膳,臣等辭職!”
對王安石來講,詩詞歌賦不敷為憑——固然他已是當世最頂尖的大師之一——大宋需求的是秀才,而不是學究。有才氣、有衝勁的年青人那是越多越好。即便韓岡隻要十八歲,隻要多了幾年經曆,在處所、都城做過幾任,一定不能成為棟梁之才。
明天第二更。
春秋不到,不得任實職,這是朝中通行多年的任官軌製。除非是有功名在身——如進士、明經等科——不然為官者未及二十五歲,雖能夠有官身,但卻不得具有調派。也就是掛個官名,領些俸祿,卻不能出來做事。
王安石臉上閃過一絲憂色。王韶與李師中向來麵和心反麵,同時又因為提舉秦鳳蕃部事件侵犯了都鈐轄向寶的權柄範圍,而與其齟齬甚深。有李師中和向寶壓著,敢與王韶交友的秦鳳官員,隻要聊聊數人。一年以來,王韶在秦鳳的事情完整冇有停頓,也便是因為這個啟事。不過現在王韶他能讓節判吳衍以及都監張守約同時保舉一人,可見他在秦州的局麵終究翻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