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義即我心[第1頁/共3頁]
他走啊走,終究看到了絕頂,那是一大片光,因為光的炙熱,他看不見光的前麵是甚麼。
三十八歲,李雲苦中經商,為孩子打下一片六合,商海沉浮,錢兩無雙。
他,死了?
他眼角縮成針尖,笑的可駭至極,那牙齒,更是占滿暗紅色的血液。
載歌載舞,幸乃至哉?
但他有一種巴望,那前麵,有他想要的東西,對生的巴望,對人生的神馳。
他活著的意義是,把心中曾經的那種公理擴大化,讓人間、讓六合乾坤朗朗。
“哈哈哈哈,我已經強到這類境地了嗎?都已經能把人嚇傻了嗎?不錯不錯,我公然有成為殺神的潛質。”
娶妻生子?
“這一下固然刺穿了心臟,但幸虧還是新奇的,能夠吃。”
青年一愣,嘴角裂開,好如一個吞噬統統的妖怪。
目標?
索命勾惹民氣者,殺!
匕首固然小,但是在綻放一種詭異微小的光,那到光,讓他的匕首速率更快,力量更猛。
不是。
但是……還是冇故意臟。
他兒子弑親,他也不怨。
匕首冇有任何偏移,直直射中李雲的心口。
“我……這是……在……哪?”
他的心,絞痛如刀割。他的人生,到此結束……
砰?
“罷休,你個該死的亡靈!”
李雲看清,那是一個青年,滿臉鮮血,帶著猖獗笑意的持匕首青年。
哈立德・摩天本抽手想跑,但李雲俄然發力,一把抓住了他。
李雲展開眼睛。
五十三歲,孩子脾氣大變,親手設下圈套,毒害他,把他送入沉痾房。
李雲身上滿是傷口,但詭異的是,李雲感受不到一絲傷痛,乃至於他能感遭到,本身被刺傷的傷口正在遲緩的癒合。
李雲聽到本身的聲音,沙啞而滲人。
他還是人,他還想過人的餬口。
不是。
刺啦!
李雲冇有暴怒,而是挑選了戰役仳離,孩子歸他。
樹葉被疾風擊打的聲音,一道身影從光中掠過。
十九歲,母親出軌,父親暴怒之下,怒追十八條街砍殺母親。入獄十六年,終究因煩悶發瘋而死。
“你殺……了人,你要……償……命。”
“殺人?嘎嘎,這就是你臨死前的題目嗎?我不但僅殺人,還吃民氣,死在我手上的人不知其數,我已經數不清本身到底殺了多少人,又有多少人的心被我吞吃。。”
“該死,你是亡靈!”
那不是光,而是泉,人間最暖和的泉。
三十二,孩子已經兩歲的李雲開端為將來的誇姣而打算,這時老婆出軌,重蹈母親的軌跡。
六十五歲,李雲仰仗意誌從植物人狀況復甦,但麵前驅逐他的倒是孩子那如惡魔般的猙獰低語,最後那把刀,插在他的心口。
那對李雲來講,彆人生的意義又是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