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大宋陪審團[第1頁/共4頁]
王旁見趙頊發楞,接著說道:“各位大臣你們想想,如果一個案子,在案情清楚的環境下,都冇法終究科罪,都要在朝廷上來叨教聖上,那審刑、大理、刑部這些部分還留他有甚麼用呢?那聖上每天坐在朝堂上給大師斷案不就成了嗎?”
王旁說道:“開端司馬翰林請旨,那是他與家父難辨其果,各不相讓以是讓聖上您來裁定個對錯。此次司馬翰林請旨,則是曉得這件事乾係到法度,非常謹慎,也非常民主,此次但是谘詢聖上和大師的定見,看來司馬翰林但是用心集思廣益了。司馬翰林我說的對不對啊?”
韓琦見各部官員都不說話,他說道:“王爺,以你這麼一說,彷彿我大宋冇法可依普通。宋太祖建隆四年編成《宋建昌大詳定刑統》,乃是自古以來汗青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法典。各部各司現在也是照此律法履行,阿雲題目隻是個案,更何況之前底子冇有甚麼自首之說。更彆說因為自首而要求免於極刑的了。”
富弼問道:“這與大殿之上眾官員投票有何分歧嗎?”
趙頊鼓掌說道:“好!官家就降旨,阿雲案不管判罰成果如何,隻要公允公道,任何官員都不消是以案觀點分歧而被彈劾!”
王旁說道:“聖上,這陪審團並非朝廷官員,而是從官方選出有學問之人,比如士紳,比如通過了縣鄉試的貢生,在比如各位官員中的家眷,彆的另有朝廷去官退居的官員。皇上能夠發皇榜,組建此團定人數為一百人,每次遇公開開庭,就抽簽選出二十一人。就以阿雲案為例,大師既然都以為傷人是究竟,需求為阿雲辯白的隻是要不要從輕措置。那就以提出從輕一方作為阿雲的辯白方,開庭公判之時,兩邊各派出一名代表。哪一方最後獲陪審團通過的票數最多,那麼就最後鑒定阿雲案的終審成果。”
司馬光一愣,本來本身挺有主張的一小我,一向支撐嚴懲阿雲,成果被王旁剛纔這麼一說,本身也躊躇了一下,以是纔有這麼一問。趙頊還冇說話,王旁來這麼一句,真不曉得他是褒還是貶。
趙頊不解的看著王旁:“王兄,這陪審團又是甚麼說法?”
趙頊心機卻明白,王兄這是不想讓事兒把他栓上。他轉頭向司馬光說道:“司馬翰林,官家責令你協同大理寺完成此事。”
司馬光朝王旁說道:“既是如此,那王爺有和公允公道之法?”
見無人答覆,王旁說道:“《宋建昌大詳定刑統》,其條則隻是《唐律疏議》的翻版,竄改之處在於:增加“折杖法”;彙集自唐末至宋初150年間的敕、令、格、式中的刑事標準209條附於律文以後。”
王旁說道:“當然分歧,大殿之上官員所占態度,一定是站在阿雲案本身,這是第一點;第二點,法度終究用於民,聖上在朝廷每天看到的都是我們這些人,很難曉得官方的事和百姓的設法。陪審團的這些人都是在野,有方纔出道的青年,有士紳學問賅博的中老年,有去官為民但心繫朝廷的退職官員,更有各位家中識文斷字有思惟的女眷。他們的判定常常更客觀;這第三點好處,想必案件覈定了成果,禦史台總不會去彈劾陪審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