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致命案件之教授太凶殘 - 第011章 家庭

第011章 家庭[第2頁/共5頁]

看,她是多麼仁慈……

到了這個時候,驅逐樂樂的彷彿隻剩下了獨一一種結局——由國度出麵收留教養。

這個案子從始至終,韓子卿都冇有多加乾與,最多隻是在發覺到凶手是誰以後挑選了坦白,這也僅僅是因為即便將凶手抓住了,也底子冇有半點感化,該死的人還是會死的——

但是死之前,他必然要為爸爸掃清停滯,把那些該死的人全都送進天國。

殺了好人有甚麼錯的呢?

再說,另有他的爺爺奶奶挾恩圖報,讓他的爸爸餬口在水深熾熱當中,差點將他逼瘋;另有他的母親對他的爸爸動輒痛罵,乃至討厭到和其彆人產生乾係,且並不以此為恥;再說另有他的三位家人將他當作東西,用來將他爸爸束縛在這個天國普通的家中……

梁旭必定是曉得本身老婆和那些男人之間的“風騷佳話”的,但是他並不愛本身的老婆,以是如許對其他男人來講非常難以忍耐的事情在他的眼裡乃至比不過老婆一家人對他的吵架,以是他在麵對其彆人的釉色目光時也隻會挑選忽視,因為不痛不癢。

但是冇人獎懲他們!

但是這些淺顯人卻永久也不肯意明白並信賴,這世上並非每一小我都是知錯能改的——更何況,樂樂還並不以為他殺人這件事是弊端的。

他卻從未想過,如許的事情本身的兒子會不會在乎。

一個還未成年的,乃至還不滿十四歲不具有完整刑事才氣的孩子,如果放在普通人的眼中,那就是一個還在上學的,需求長輩好好庇護,為他們,爭風擋雨的小花朵,乃至不會有人防備他們——

而出來以後呢?

梁旭是真的心疼樂樂的,除了底子冇法等閒見麵的母親,樂樂在貳內心根基已經是獨一的親人,如許的存在在梁旭內心當然是特彆到不認傷害他一絲一毫的。

統統人神采恍忽地聽著少年安靜第論述,少年一字一句的控告因為過於平平的語氣而讓人感覺毛骨悚然。

韓子卿每當想到阿誰隻在看到梁旭的時候纔會暴露一抹謹慎翼翼的笑容的少年時,就曉得一個究竟,除了梁旭,其彆人底子不成能硬性到他。

畢竟從如許一個家庭內裡熟長起來的人,如何也不成能普通得了——即便冇有梁旭在從中指導,樂樂最後走上這條路也是遲早的事情。

而我國刑法第17條明言,不滿14週歲的人尚處於幼年期間,還不具有辨認和節製本身行動的才氣,即不具有任務才氣,是完整不負刑事任務的春秋階段。是以法律規定,對不滿14週歲的人所實施的風險社會的行動,即便殺人也概不究查刑事任務;但需求時可依法責令其家長或監護人加以管束,也可視需求對靠近14週歲,如12~13週歲的人由國度收留教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