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穀底![第1頁/共4頁]
但是,他冇有!因為他很快想通了題目的關鍵。
以是,如果講慘,鄭民這個環境纔是真正的慘!道義跟拳頭都不站在他這邊,彷彿除了讓人白打,還真是冇甚麼體例了!
另有十多萬錢,又有大把的時候,要如何樣最大限度地強化本身的武力?
鄭民掃了一眼,他懶得細看,直接提出要求:“我就三個要求,我要隨時能夠來熬煉;鍛練要按照我的環境做出打算讓我遭到最大程度的晉升;最好,連吃甚麼東西都能幫我考慮好。至於甚麼好身材,都是主要考慮的。”
鄭民回到了辦公室,電腦裡播放出一首《iwillsurvive》,清算著他的思路:
自古以來,賊怕兵,騙子嘛,又怕賊又怕兵。鄭民可不是石頭,石頭就像古時候的武林俠客,匪賊、官兵十足不怕。但是,鄭民作為騙子,差人也有些怕,地痞也不敢惹,實在是不太好混。以是,他得想個主張來應對現在這個環境。
鄭民神棍冇當作,反而變成了真正的大杯具,並且還是完整跌到穀底的那種!
騙子鄭民,曾經被人看破過無數次,被人扁過很多次,他仍然活下來了。無底的天坑冇摔死他,狗日的殭屍又冇有乾死他,這些甚麼杯具餐具的,定然也不再話下!他神棍鄭民,又何嘗怕過來著!
證據的事情,起首得處理,但是得看環境處理。如果對方用這個來對於他,那麼,鄭民籌辦許願變動本身的指紋,固然改不了在林芯薇的認定,但卻能夠反告她歪曲。也就是說,鄭民不會跟林芯薇硬來,他更偏向智取,這是他的賦性。
且不說,這事情得用多少能量,更首要的是,冇用!對方已經認定了是鄭民,再如何狡賴,燒燬證據,都冇用。鄭民總不能點竄彆人的觀點吧!一張豔照就得50萬,點竄一小我的設法呢?想都不要想!
鄭民想了想,冇多久做出了決定。他微微呼了口氣,“現在是艱钜期間,跟他們很能夠就得你死我活,這能量還是關頭時候用吧!”
在此之前,他得先醫治。
人走了,再招!被打了,練好工夫,打返來!人家找到了證據,當把柄,固然來!鄭民就不信,這瘦子真敢去報警!他必定冇奉告林芯薇,他出了一萬塊是請鄭民去粉碎他前女朋友豪情的。說不定,他說的是“換回女朋友情意”這類大話。
“付出!”
不管李沐是如何對待這個事情的,但他做得都很對。一個受傷的男人,本質上是不需求其他任何人的幫忙。
又下認識地摸了摸本身的口袋,鄭民回想了一下,本身二十五萬,現在應當另有十多萬。
鄭民出去以後,下了樓,向樓下的保安一探聽,保安奉告他,城中離這不遠的華西路,有一家不錯的健身俱樂部,內裡也有教搏擊和跆拳道的妙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