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 記得我嗎[第1頁/共3頁]
“還是要給的。”路半夏稍稍鬆了口氣,“等韓笙返來,我再帶她來跟你細說吧,萬分感激!”
等看到了對方有些驚奇的神采,施無雙才認識到了本身的失態,趕緊擺擺手:“啊……對不起,我是說,我很歡迎。房租和炊事費甚麼的就不需求了,我本身住也想有個朋友在。”
他剛纔發楞倒不是因為彆的,隻是感覺施無雙家裡的味道,彷彿有些熟諳——一股植物脂類的淡淡芳香。
韓笙想得確切很簡樸:她要到Novelist在的處所,她要奉告選稿子的人,路半夏寫的很好,她但願路半夏的小說能被選上。
她不認路。
但人來這兒也不是專職給本身做飯的,偶爾不肯意做倒也冇甚麼題目。
顛末半個早晨的思考,韓笙以為首要衝突是路半夏的小說,冇有被Novelist選上。
“不美意義打攪了。”路半夏儘力讓本身看上去輕鬆,“韓笙早上彷彿出門了,她來你這邊了嗎?”
家,就是親人共同餬口的場合,這是漢語詞典的解釋。
無人應對。
“我記得你,在那座很高的餐廳裡。”
可每天來看望本身的路半夏隻是客人,那本身住在房間裡和住在渣滓桶旁冇有任何辨彆——那都不是她的家。
隻是現在韓笙碰到了個題目。
對小妖怪而言,比早餐更首要的事,隻能是路半夏的事。
“……我剛好要來奉求你這件事。”路半夏心想來都來了,不如把事順帶給提了,“韓笙她住校也不太風俗,以是我想能不能讓她先暫住你這邊,當然房租和炊事費我會按市場價付給你的。主如果她第一次來上京,能夠很多事都不太風俗,並且她彷彿很信賴你,以是……”
還是是熟諳的天花板,嗡嗡作響的空調,透過窗簾裂縫灑在床單上的陽光。
路半夏冇有教過她用手機,也冇有給她看過甚麼上京輿圖,更冇有奉告過韓笙Novelist到底在那裡。
“當然能夠。”施無雙幾近是毫不躊躇地打斷了路半夏。
韓笙不想搬走,她也不想路半夏搬走。
對韓笙來講,這就是個簡樸的發明題目處理題目的過程,她乃至冇有多思慮到底如何做到這一點,便已經出門了。
“哦哦,冇有了。”路半夏回過神,朝施無雙擺擺手,回身回到了本身家中。
單人床上還是能夠看出有人躺過的陳跡,小妖怪疊過的被子規端方矩地靠在牆邊,中間翻開的衣櫃門裡,還是掛著她的寢衣和裙子。
韓笙不會指責路半夏,也不會要求路半夏留下,她本來就冇有甚麼資格這麼做,她纔是突入路半夏餬口的“妖怪”。
“嗯……好的。”施無雙點了點頭。
莫非他夢遊也會碼字?
她不是很明白到底甚麼叫做家,哪怕跟路半夏見過了他的爸爸媽媽,來到了被他稱之為“家”的處所,韓笙還是不太能切當地描述出到底甚麼纔是“家”——直到明天路半夏說他要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