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曆史軍事 - 執宰大明 - 第452章 軍功體係

第452章 軍功體係[第1頁/共4頁]

實際上,首功製的弊端更多、風險更烈,有明一代不管文臣武將都對首功製停止過狠惡的抨擊。

不過,李雲天並冇有將落葉波大捷的功績全數都歸於韓衛,韓衛作為此戰的批示官占了首功,梁少傑和秦昆因為失職儘責地履行了李雲天任務,故而兩人固然冇有參與落葉坡一戰,但李雲天給了兩人次功。

嘉靖四十年,戚繼光被調往江西剿流寇,行前還專上書朝廷但願肯定軍功標準究竟是首功製還是軍功製,並在前麵建議“計今合當止以戰次為額,如某處賊約多少,但能全勝,則約以賞格多少,而不必論其首功”。

一種標準是從戰役勝負的團體解纜,以兵士在戰役中起到的感化以及勇武來肯定功勞,簡稱“軍功製”。

“軍功二等”指明朝以兵士在戰役的表示分“奇功”、“頭功”兩個名號來論功次。

如此一來的話,落葉波大捷的功績就被韓衛、梁少傑和秦昆三人所分,使得三人皆大歡樂。

正德末年應州的一次戰役,斬首流寇不過十二三人,但卻因為巧立“搶先衝鋒”、“齎旗督陣”等五花八門的項目,乃至於官軍獲得升賞者不下數百,可謂冒濫之弊極矣。

所謂的中初級軍官,在平叛雄師中指的是遊擊將軍以上的武官,驍武軍與之相對應的是團級以上武官。

對於中初級軍官,李雲天將作戰的軍功分為兩部分,首攻歸批示作戰的軍官,次功歸管束敵軍和保障後勤的軍官,以及賣力諜報事情的軍官。

軍功製之以是在洪熙、宣德年後沉湎,主如果因為藉此冒、濫功者日盛。

首功製好歹另有首級來停止覈實,軍功製隻須巧立項目便可冒功,其實在功勞難以考查,乃至於常產生斬首不過幾級,而升賞卻稀有十百人的“盛況”。

所謂“首功四等”應指明廷按建功地區、擒斬工具分歧分彆為“北邊”、“東北邊”、“西番苗蠻”、“本地反賊”四個層次賜與分歧的首功賞格。

對於基層軍官和兵士的軍功,李雲天認定的標準首要有三點,一點是作戰是否勇武;一點是戰績的大小;一點是是否完成計謀目標。

經曆落葉坡一戰後,意氣風發的韓衛心中對李雲天是畏敬有加,如果冇有李雲天的緊密擺設他本身是不管如何也打不贏人多勢眾的叛軍,對他無疑是有著提攜之恩。

洪武、建文和永樂年間以軍功製爲主,這從永樂十二年軍中獎懲號令能夠看出:“凡比武之際突入賊陣、透出其背殺敗賊眾者,敢勇入陣、斬將搴旗者,本隊已敗賊眾、能救濟彆隊克敵者,受命能任其事、出奇破賊勝利者,皆為奇功;齊力進步、起首敗賊者,前隊比武未決、後隊向前破賊者皆為頭功。

有明一朝,關於軍功方麵的條例繁多,各種賞格也屢經變易,不過軍功製和首功製作為兩大根本標準貫穿始終,此消彼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