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其他小說 - 至尊文樂 - 第一百章 封殺,就是一個笑話!

第一百章 封殺,就是一個笑話![第2頁/共3頁]

可那組暗記偷拍的相片,卻讓很多歌迷產生了思疑。如果兩人乾係很簡樸,那為何司軒一大早去旅店,還並肩跟於文樂從旅店出來呢?

聽到趙銘傳是為本身擔憂,於文樂有些打動之餘,也很直接的道:“我的話說錯了嗎?”

一個是給出刻日要告狀,一個是儲存告狀的權力。趙銘傳的這個答覆,讓參加的記者,也真正認識到,文娛晚報隻怕又要自抽自臉了。

乃至有些媒體,還樂於跟告狀人扯皮一段時候。如許一來,又能助漲一下他們報刊的著名度。比擬之下於文樂一小我,又如何能夠為這事一向膠葛不清呢?

拋下這麼一句話,於文樂還是很規矩給眾記者施禮以後,在趙銘傳略顯擔憂的神采中,分開了星空唱片的記者接待室。而這番話說出,天然引來很多暗記的記恨。

‘我所擔憂的,並非是你跟司軒的緋聞,而是擔憂你先前在記者會上說的話。真要讓那些記者記恨上你,將來對你的生長還是很倒黴的。’

對於如許的於文樂,趙銘傳也不能說他年青不懂油滑。很多時候,油滑也會消逝一小我應有的本性。起碼於文樂說的有些話,這個圈子很多人都想說。

期間影視,做為炎黃帝國跟港城著名的影視公司,如果能跟他們合作,我天然也不會回絕。更何況,我跟吳新明導演私家乾係也不錯。但目前,影視改編暫不考慮。”

說實話,對於這類藏頭露尾的偷拍,我小我至心討厭。媒體有監督公家人物的任務,但也請尊敬公家人物應有的*權。小我操守,職業操守,我但願大師都能有。”

但這類行業法則,於文樂天然是不曉得的。畢竟,人不要臉,天下無敵啊!碰上一幫冇職業操守的媒體,隻是一個報歉聲明,在媒體看來很簡樸的事情。

我不是歌手,更不是甚麼演員。我所善於的,隻是寫寫小說寫寫歌。冇媒體報導,我的小說就冇人看嗎?冇媒體報導,我隻要寫出好歌,冇人情願賞識嗎?

他們就算想難堪我,那也要找到來由跟藉口才行。我行的正坐的直,又何必怕他們呢?就算他們結合抵抗我,那我反倒會感覺平靜了很多,能放心過點普通的餬口。

按照我們所獲得的動靜,於先生是明天來的港城,除了拜訪星空唱片以外,應當還到訪過期間影視吧?小說的影視改編,於先生是成心跟期間影視合作嗎?”

我們但願文娛晚報能儘快就此事,賜與我們星空的藝人與明淨,同時也我們也儲存追訴的權力。信賴大師都曉得,如許的報導,對司軒會形成多大的名譽喪失。”

重新回到趙銘傳的辦公室,看著趙銘傳有所擔憂的神采,於文樂也笑著道:“趙總監,如何還苦衷仲仲的模樣呢?我想,這麼多媒體,總有幾家有點操守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