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韓非和法家(1)[第1頁/共3頁]
中國人尊敬疇昔的經曆,這個傳統或許是出自占賽過多數的農業人丁的思惟體例。農夫牢固在地盤上,極少遷徙。他們耕作地盤,是按照季候竄改,年複一年地反覆這些竄改。疇昔的經曆足以指導他們的勞動,以是他們不管何時若要試用新的東西,老是起首回顧疇昔的經曆,從中尋求先例。
周朝的後幾百年,封建社會軌製慢慢崩潰,社會產生了深遠的竄改。君子和小人的社會辨彆不再是絕對的了。在孔子的期間,已經有一些貴族喪失地盤和爵位,又有些布衣憑著才氣和運氣,順利地成為社會上、政治上的顯要人物。社會各階層原有的牢固性,被突破了。跟著時候的推移,通過侵犯和征服,大國的國土越來越大了。為了停止戰役,籌辦戰役,這些國度需求一個強有力的當局,也就是權力高度集合的當局,其成果就是當局的機構和服從比之前越來越龐大很多了。
天子、諸侯高高在上,不直接與百姓打交道。如許的事情交給大夫們措置,每個大夫統治著本身領地內的百姓。大夫的領地凡是都不大,人丁也有限。以是貴族們統治他們的百姓,在很大程度上是以小我為根本。因而采取科罰,以包管百姓從命。我們能夠看出,在先秦封建社會,人的乾係,不管尊卑,都是靠小我影響和小我打仗來保持的。
新的環境帶來了新的題目。當時各國諸侯麵對的都是如許的環境,自孔子以來諸子百家共同儘力處理的就是這些題目。但是他們提出的處理計劃,多是不敷實際的,不能實施的。各國諸侯需求的不是對百姓行仁政的抱負綱領,而是如何對付他們的當局所麵對的新環境的實際體例。
韓非以為,這三者都是不成貧乏的。他說:“明主之行製也天,其用人也鬼。天則不非,鬼則不困。勢行教嚴逆而不違……然後一行其法。”(《韓非子・八經》)明主像天,因為他依法行事,公道忘我。明主又像鬼,因為他有效人之術,用了人,人還不曉得是如何用的。這是術的妙用。他另有權威、權力以加強其號令的力量。這是勢的感化。這三者“不成一無,皆帝王之具也”(《韓非子・定法》)。
由此可見,把法家思惟與法律和審判聯絡起來,是弊端的。用當代的術語說,法家所講的是構造和帶領的實際和體例。誰若想構造群眾,充當魁首,誰就會發明法家的實際與實際仍然很有教益,很有效處,但是有一條,就是他必然要情願走極權主義的線路。
法家是先秦最後的首要的一家,對於這類汗青觀,倒是光鮮的例外。他們充分熟諳到期間竄改的要求,又極實在際地對待這些要求。他們固然也承認前人渾厚一些,在這個意義上有德一些,但是他們以為這是因為物質前提使然,不是因為任何天生的高貴品德。照韓非的說法是,古者“群眾少而財不足,故民不爭。……古人有五子不為多,子又有五子,大父未死而有二十五孫,是以人公眾而貨財寡,事力勞而扶養薄,故民爭”(《韓非子・五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