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章 絕世妖姬[第1頁/共4頁]
這是非常遺憾的事情,按照這年代的禮法,就算是冇過門,但也得給未婚夫守孝,不守三年,一年如何著也得守吧,何況那男孩的父親還是長史,是獲咎不起的人物。
這下子可不得了了,四周百姓都把和彆扭作了妖女,專門殛斃男人的妖姬,誰也不敢和他家訂婚了
這下子,溫家小女兒的名聲就不如何太好了,連著剋死兩個小公子,並且都是官宦人家的孩子,還都是訂婚才三個月,就都死了,溫家小女兒較著剋夫啊有了這類被事嘗試證後的傳聞,要再想找官宦人家的孩子訂婚,那就不輕易了,幾近不成能了
喬玄聽了王允的話,差點當場暈倒,他萬冇有想到何進會看上他的妻妹
溫家人冇法,感受這事確切挺理虧的,要放在後代,這有啥好理虧的,但在漢末這年代,女子剋夫就是理虧,特彆是剋死三個未婚夫以後,那就更是理虧了,誰沾上他家的小女兒,誰就得死啊
溫家人也挺鬨心的,自家女兒名聲不好,他們當然不會有多鎮靜,可嫁不進官宦人家,那嫁給有錢的豪族也成啊因而乎,溫家人便給和順找了一個大財主家的兒子,家有千畝良田的那種大財主,家有萬畝良田的大財主根基都是當官的,這個不成能找到了,但千畝良田也不錯呀
喬玄苦著臉道:“這這,這太誇大了”
也就是因為太有本性的啟事,溫家人感覺這個女兒今後嫁出去,能夠和夫家的人相處不敦睦,以是訂婚就稍晚一些,當然也是但願和順這個小女兒,能嫁個好人家,在遴選親家時,要求就高了些,一向比及十歲時,纔給和順訂婚,這期間女子十三四歲就會結婚,以是十歲訂婚已經算是很晚了。
有一日,酒樓裡一個口齒輕浮之人喝酒時拿和順諷刺,他說溫家小女兒殺人如麻,他這輩子是不敢娶的,可要有下輩子,他就勉為其難地娶了這話纔出口,他端起酒杯喝酒時,卻喝得太急,被酒給嗆住,硬生生地給嗆死了
人估客還冇等出偏廳呢,不謹慎絆到門檻上了,把頭給磕破了,當場就死了,血流一地
這時,和順已然十四歲了,已到了適婚的年紀,嫁不進官宦人家,也嫁不進大地主之家,那就在本身家裡找吧,起碼小女兒結婚以後,能不受委曲在這類設法下,溫家人給和順挑了個自家的耕戶,這回可不是小男孩兒了,而是成年男人,年過二十,身強體壯,力大如牛,如何看也不象是個短折的,這回必定成
溫家人當即就承諾了,也不管此人估客是不是好東西,隻要他不怕死就成啊這類人現在不是好貨,可今後必成大器,連他家的小女兒都敢娶,這絕對是懦夫啊,是懦夫,今後還怕不能出人投地麼
冇體例,溫家人隻好去找縣令,想讓縣令從死囚內裡挑出一個,不求彆的,第二天就結婚,就在牢裡結婚,歸恰是死囚,這回他死了,不能再說是自家小女兒剋死的吧不求彆的,隻求能給小女兒留下個孩子就成他們已經不希冀小女兒能嫁出去了,可又怕他們百年以後,小女兒無人扶養,以是隻求小女兒能有個孩子,今後能給她養老,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