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外交困局[第1頁/共3頁]
馬格裡道:“是的,英國人表示情願放棄上海租界,乃至情願提早償還香港,但是在關稅和鴉片題目上幾近寸步不讓!”
中華帝國的這類政治體係,與滿清最大的辨彆有三點。其一是行政、軍事、司法、監督完整分離,禁止處所當局權力的過大。此後帝**隊也將采納中心直屬軍區製,把軍權完整歸屬中心當局。製止兵變的產生。其二是設立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兩重監督機製。並且監督機構與各級當局平級。其三是加大了百姓參政議政的範圍與程度,使得議會成為體味民聲的直接機構。(這裡隻是大抵框架,詳細辦法前麵先容。)
除了把軍政大權緊緊抓住外,袁世凱也通過這部憲法明白的肯定了兩個監督機製――帝國議會和廉政總署。按照《帝國憲法》的規定,帝國議會是受國度元首帶領的百姓議政機構,也是國度元首行政監督權的履行構造,分為百姓議會和處所議會。百姓議會的議員統共一百二十名,此中一百人由各省遵循人丁比例選出,彆的二十人來自軍隊與部分屬國;處所議會由各省住民推舉產生,兩級議會都是每四年停止一次換屆推舉。議會有兩大權力:其一是議政權,即對內閣和處所當局的行政決策提出定見和彌補。不過議會冇有直接參政的權力,也就是這些定見必須顛末元首的同意才氣被付諸實施。第二是行政監督權,對於議會地行政監督權,《帝國憲法》有著明白的規定:其監督權劃一於國度元首的行政監督權,但冇有彈劾權與懲罰權。說白了,百姓議會隻能發明題目,然後陳述國度元首,讓元首來對行政違規行動停止懲罰。彆的議會另有一個非常首要的服從――處所當局和內閣的財務監督權。在帝國建立後,各級行政單位仍然采納政務、帳目公開製,議會成為代表百姓監督官員行動的機構。廉政總署也是國度元首行政監督權的履行構造。包含監察、審計兩個部分,不過它是代表國度元首對官員停止監察,是以根絕貪汙**、瀆職犯法為目標的監督機構。為了確保一些奧妙項目標停止,《帝國憲法》付與國度元首一個特彆地權力――專項撥款權,即國度元首能夠下撥一些款項,並不必當即公佈其用處與去處,但是這些款項在50年後必須公開(效仿諾貝爾獎的做法)!
在統統的國度機構中,國務院無疑是最龐大的一個。一共包含:交際部、國防部、教誨部、科工部、公安部、安然部、民政部、司法部、財務部、人事部、鐵道部、交通部、農業部、商務部、文明部、衛生部、帝國銀行、水利部、扶植部、國土資本部二十個部分,還稀有十幾個直屬地各種機構。多年前,袁世凱的幕府就開端遵循如許地佈局搭建班子,是以過渡得比較順利。不過對於方纔霸占的新地區,目前隻能采納強國黨處所構造與占據軍隊共管的體例領受,為此後直接統治做好過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