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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資治通鑒 - 第124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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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2)[第1頁/共4頁]

永建三年戊辰,公元一二八年春,正月,丙子,京師地動。

是歲,於竗王放前殺拘彌王興,自主其子為拘彌王,而遣使者進獻,敦煌太守徐由上求討之。帝赦於竗罪,令歸拘彌國;放前不肯。

夏,四月,梁商加位特進;頃之,拜執金吾。

秋,八月,丁巳,太尉劉光、司空張皓免。

五州雨水。

丙子,帝加元服。

冬,耿曄遣烏桓戎末魔等鈔擊鮮卑,大獲而還。鮮卑複寇遼東屬國,耿曄移屯遼東無慮城以拒之。

秋,七月,丁酉,茂陵寢寢災。

護羌校尉韓皓轉湟中屯田置兩河間,以逼群羌。皓坐事征,以張掖太守馬續代為校尉。兩河間羌以屯田近之,恐必見圖,乃解仇詛盟,各自儆備;續上移屯田還湟中,羌意乃安。

辛卯,初令“郡國舉孝廉,限年四十以上;諸生通章句,文吏能箋奏,乃得應選。其有茂才異行,若顏淵、子奇,不拘年齒。”久之,廣陵所舉孝廉徐淑,年未四十。台郎詰之,對曰:“聖旨曰:‘有如顏回、子奇,不拘年齒。’是故本郡以臣充選。”郎不能屈。左雄詰之曰:“昔顏回聞一知十,孝廉聞一知幾邪?”淑無以對,乃罷卻之。郡守坐免。

初,安帝薄於藝文,博士不複講習,朋徒相視怠散,學舍頹敝,鞠為園蔬,或牧兒、蕘豎薪刈其下。將作大匠翟醫上疏請更補葺,誘進後學,帝從之。秋,玄月,繕起太學,凡所造構二百四十房,千八百五十室。

尚書令左雄上疏曰:“昔宣帝覺得吏數變易,則下不安業;久於其事,則民服教養。其有政治者,輒以璽書鼓勵,增秩賜金,公卿缺則以次用之。是以吏稱其職,民安其業,漢世良吏,於茲為盛。今典城百裡,轉動無常,各懷統統,莫慮悠長。謂殛斃不辜為威風,剝削整辦為賢達;以治己安民為劣弱,奉法循理為不治。髡鉗之戮,生於睚眥;覆屍之禍,成於喜怒。視民如寇仇,稅之如豺虎。監司項背相望,與同疾痬,見非不舉,聞惡不察。觀政於亭傳,責成於期月;言善不稱德,論功不據實。虛誕者獲譽,拘檢者離毀;或因罪而引高,或色斯而求名,州宰不覆,競共辟召,主動升騰,超等逾匹。或考奏捕案,而亡不享福,會赦行賂,複見洗滌,朱紫同色,清濁不分。故使奸猾枉濫,忽視去就,拜除如流,缺動百數。鄉官、部吏,職賤祿薄,車馬衣服,一出於民,廉者取足,貪者充家;特選、橫調,紛繁不斷,送迎煩費,損政傷民。和藹未洽,災眚不消,咎皆在此。臣愚覺得守相、長吏惠和有顯效者,可就增秩,勿移徙;非父丁憂,不得去官。其不從法禁,不式王命,錮之畢生,雖會赦令,不得齒列。若被劾奏,亡不就法者,徙家邊郡,以懲厥後。其鄉部親民之吏,皆用儒生明淨任從政者,寬其負算,增其秩祿;吏職滿歲,宰府州郡乃得辟舉。如此,威福之路塞,虛假之端絕,送迎之役損,賦斂之源息,循理之吏得成其化,率土之民各寧其所矣。”帝感其言,複申無端去官之禁,又下有司考吏治真偽,詳所實施;而寺人不便,終不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