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1)[第1頁/共6頁]
大將軍商上表曰:“匈奴寇畔,自知罪極。窮鳥困獸,皆知救死,況種類繁熾,不成單儘。今轉運日增,全軍疲苦,虛內給外,非中國之利。度遼將軍馬續,素有謀謨,且典邊日久,深曉兵要;每得續書,與臣策合。宜令續深溝高壁,以恩信招降,宣示購賞,明為期約。如此,則醜類可服,國度無事矣。”帝從之,乃詔續招降畔虜。商又移書續等曰:“中國安寧,忘戰日久。良騎野合,比武接矢,決勝當時,蠻夷之所長而中國之所短也;強弩乘城,堅營恪守,以待其衰,中國之所長而蠻夷之所短也。宜務先所長以觀其變,設購開賞,宣示懺悔,勿貪小功以亂大謀。”因而右賢王部抑韑等萬三千口皆詣續降。
匈奴句龍王吾斯等立車紐為單於,東引烏桓,西收羌、胡等數萬人攻破京兆虎牙營,殺上郡都尉及軍司馬,遂寇掠並、涼、幽、冀四州。乃徙西河治離石,上郡治夏陽,朔方治五原。十仲春,遣使匈奴中郎將張耽將幽州、烏桓諸郡營兵擊車紐等,戰於馬邑,斬首三千級,獲生口甚眾。車紐乞降,而吾斯猶率其部曲與烏桓寇鈔。
太尉王龔以中常侍張昿等專弄國權,欲奏誅之。宗親有以楊震行事諫之者,龔乃止。
是歲,以執金吾梁冀為河南尹。冀性嗜酒,逸遊自恣,居職多縱暴不法。父商所親客雒陽令呂放以告商,商以讓冀。冀遣人於道刺殺放,而恐商知之,乃推疑放之怨仇,請以放弟禹為雒陽令,使捕之;儘滅其宗、親、來賓百餘人。
冬,十月,丁亥,承福殿火。
冬,十月,烏桓寇雲中,度遼將軍耿曄追擊,倒黴。十一月,烏桓圍曄於蘭池城;出兵數千人救之,烏桓乃退。
陽嘉三年甲戌,公元一三四年夏,四月,車師後部司馬率後王加特奴等,掩擊北匈奴於閶吾陸穀,大破之;獲單於母。
龔疾寺人擅權,上書極言其狀。諸黃門使客誣奏龔罪;上命龔亟自實。李固奏記於梁商曰:“王公以堅毅之操,橫為讒佞所構,世人聞知,莫不歎栗。夫三公尊敬,無詣理訴冤之義,纖微感概,輒引分決,是以舊典不有大罪,不至重問。王公卒有它變,則朝廷獲害賢之名,群臣無救護之節矣!語曰:‘善人在患,饑不及餐。’斯當時也!”商即言之於帝,事乃得釋。
丁卯,京師地動。
壬午,以太常桓焉為太尉。
南匈奴句龍王吾斯、車紐等反,寇西河;招誘右賢王合兵圍美稷,殺朔方、代郡長吏。夏,蒲月,度遼將軍馬續與中郎將梁並等發邊兵及羌、胡合二萬餘人掩擊,破之。吾斯等複更屯聚,攻冇城邑。天子遣使責讓單於;單於本不預謀,乃脫帽避帳,詣並賠罪。並以病征,五原太守陳龜代為中郎將。龜以單於不能製下,逼迫單於及其弟左賢王皆令他殺。龜又欲徙單於遠親於內郡,而降者遂更猜疑。龜坐下獄,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