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3)[第1頁/共4頁]
五年辛亥,公元前一九零年冬,雷;桃李華,棗實。
徙淮陽王友為趙王。
詔曰:“南武侯織,亦粵之世也,立覺得南海王。”
春,正月,癸酉,有兩龍見蘭陵家人井中。隴西地動。
秋,七月,乙亥,未央宮淩室災;丙子,織室災。
秋,七月,都廄災。
臣光曰:過者,人之所必不免也,惟聖賢為能知而改之。古之聖王,患其有過而不自知也,故設誹謗之木,置敢諫之鼓,豈畏百姓之聞其過哉!是以仲虺美成湯曰:“改過不吝。”傅說戒高宗曰:“無恥過作非。”由是觀之,則為人君者,固不以無過為賢,而以改過成美也。今叔孫通諫孝惠,乃雲“人主無過舉”,是教人君以文過遂非也,豈不繆哉!
夏,蒲月,丁卯,日有食之,既。
參為相國,出入三年,百姓歌之曰:“蕭何為法,較若畫一;曹參代之,守而勿失。載其清淨,民以寧壹。”
臣光曰:為人子者,父母有過則諫;諫而不聽,則號泣而隨之。安有守高祖之業,為天下之主,不忍母之殘暴,遂棄國度而不恤,縱酒色以傷生!若孝惠者,可謂篤於小仁而未知大誼也。
元年丁未,公元前一九四年冬,十仲春,帝晨出射。趙王少,不能蚤起;太後令人持鴆飲之。犁明,帝還,趙王已死。太後遂斷戚夫人手足,去眼,煇耳,飲喑藥,使居廁中,命日“人彘”。居數日,乃召帝觀人彘。帝見,問知其戚夫人,乃大哭,因病,歲餘不能起。令人請太後曰:“此非人所為。臣為太後子,終不能治天下。”帝以這天飲為淫樂,不聽政。
帝以朝太後於長樂宮及間往,數蹕煩民,乃築複道於武庫南。奉常叔孫通諫曰:“此高帝月出遊衣冠之道也,子孫何如乘宗廟道上行哉!”帝懼曰:“急壞之!”通曰:“人主無過舉。今已作,百姓皆知之矣。願陛下為原廟渭北,衣冠月出遊之,益廣宗廟,大孝之本。”上乃詔有司立原廟。
太後令永巷囚戚夫人,髡鉗,衣赭衣,令舂。遣使召趙王快意。使者三反,趙相周昌謂使者曰:“高帝屬臣趙王,趙王幼年,竊聞太後怨戚夫人,欲召趙王並誅之,臣不敢遣王。王且亦病,不能奉詔。”太後怒,先令人召昌。昌至長安,乃令人複召趙王。王來,未到;帝知太後怒,自迎趙王霸上,與入宮,自挾與起居飲食。太後欲殺之,不得間。
是歲,蜀湔氐反,擊平之。
秋,八月,己醜,平陽懿侯曹參薨。
三年己酉,公元前一九二年春,髮長安六百裡內男女十四萬六千人城長安,三旬日罷。
三月,甲子,天子冠,赦天下。
以宗室女為公主,嫁匈奴冒頓單於。是時,冒頓方強,為書,使使遺高後,辭極褻嫚。高後大怒,召將相大臣,議斬其使者,出兵擊之。樊噲曰:“臣願得十萬眾橫行匈奴中!”中郎將季布曰:“噲可斬也!前匈奴圍高帝於平城,漢兵三十二萬,噲為大將軍,不能得救。今歌吟之聲未絕,傷夷者甫起,而噲欲動搖天下,妄言以十萬眾橫行,是麵謾也。且蠻夷比方禽獸,得其善言不敷喜,惡言不敷怒也。”高後曰:“善!”令大謁者張釋報書,深自謙遜以謝之,並遺以車二乘,馬二駟。冒頓複使使來謝,曰:“何嘗聞中國禮義,陛下幸而赦之。”因獻馬,遂和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