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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資治通鑒 - 第356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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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6章 (2)[第1頁/共4頁]

癸酉,魏主如靈泉池。戊寅,還宮。

是歲,魏改中書學曰國子學。分置州郡,凡三十八州,二十五在河南,十三在河北。

癸巳,魏南平王渾卒。

永明六年戊辰,公元四八八年春,正月,乙未,魏詔:“犯極刑者,父母、祖父母大哥,更無成人子孫,旁無期親者,具狀以聞。”

秋,七月,戊戌,魏主如方山。

魏秘書令高祐、丞李彪奏請改《國書》編年為紀、傳、表、誌,魏主從之。祐,允之從祖弟也。十仲春,詔彪與著作朗崔光改修《國書》。光,道固之從孫也。

玄月,辛未,魏詔罷起部無益之作,出宮人不執機杼者。冬,十月,丁未,又詔罷尚方斑斕、綾羅之工;四民欲造,任之無禁。是時,魏久無事,府藏盈積。詔儘出禦府衣服珍寶、太官雜器、太仆乘具、內庫弓矢刀鈐非常之八,外府衣物、繒布、絲纊非供國用者,以其太半班賚百司,下至工、商、皂隸,逮於六鎮邊戍,畿內鰥、寡、孤、獨、貧、癃,皆有差。

十仲春,柔然寇魏邊。

己卯,魏文明太後賜皇子恂名,大赦。

魏無鄉黨之法,唯立宗主督護;民多隱冒,三五十家始為一戶。內秘書令李衝上言:“宜準古法:五家立鄰長,五鄰立裡長,五裡立黨長,取村夫強謹者為之。鄰長複一夫,裡長二夫,黨長三夫;三載無過,則升一等。其民調,一夫一婦,帛一匹,粟二石。大率十匹為公調,二匹為調外費,三匹為百官俸。彆的複有雜調。民年八十已上,聽一子不從役。孤傲、癃老、篤疾、貧困不能自存者,三長內迭養食之。”書奏,詔百官通議。中書令鄭羲等皆覺得不成。太尉丕曰:“臣謂此法若行,於公私無益。但方有事之月,校比戶口,民必勞怨。請過今秋,至冬乃遣使者,於事為好。”衝曰:“民可使由之,不成使知之。’若不因調時,民徒知立長校戶之勤,未見均徭省賦之益,心必生怨。宜及課調之月,令知賦稅之均,既識其事,又得其利,行之差易。”群臣多言:“九品差調,為日已久,一旦改法,恐成擾亂。”文明太後曰:“立三長則課調有常準,苞蔭之戶可出,幸運之人可止,何為不成!”甲戌,初立黨、裡、鄰三長,定民戶籍。民始皆愁苦,豪強者尤不肯。既而課調省費十餘倍,高低安之。三月,丙申,柔然遣使者牟提如魏。時敕勒叛柔然,柔然伏名敦可汗自將討之,追奔至西漠。魏左仆射穆亮等請乘虛擊之,中書監高閭曰:“秦、漢之世,海內一統,故可遠征匈奴。今南有吳寇,何可舍之深切虜庭!”魏主曰:“兵者凶器,賢人不得已而用之。’先帝屢出撻伐者,以有未賓之虜故也。今朕承承平之業,何如無端動兵革乎!”厚禮其使者而歸之。